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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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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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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01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36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3日下午14:00于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到董事 9 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合法持有的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一体医疗100%股权,该交易标的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已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一体医疗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一体医疗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2、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实施前,北京大学通过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592,805股,持股比例为40.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系为了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8.58%下降为23.1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大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592,805股,持股比例为32.5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3)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所合计持有的一体医疗100%的股权,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一体医疗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持有的一体医疗的股权已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为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放弃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主张要求将一体医疗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或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如已质押登记)。因此,本次交易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5)一体医疗100%股权截至2014年4月30日(即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的预估值为140,215.32万元,并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在参考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6)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一体医疗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3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一体医疗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

      3、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持有的一体医疗的股权已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为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放弃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主张要求将一体医疗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或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如已质押登记)。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4、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作为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委托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3亿元的信托资金购买一体集团所持有的深圳市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同时约定一体集团负有回购前述股权收益权并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等义务,且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一体集团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3.3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关联方,该关联方对于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

      因此,为保障本次交易的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认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本次交易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获得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由于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同时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大学控股的其他公司任职,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合法持有的一体医疗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

      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一体医疗的股东,即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一体医疗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交易价格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140,215.32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体医疗资产评估报告所载之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对价支付

      作为收购一体医疗100%股权的对价,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价格,根据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分别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

      (3)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以其合计持有的一体医疗10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6,555,861.68元(含税)。2014年5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经除息调整,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3.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计算公式为:

      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140,215.32万元,依据发行价格(13.29元/股计算),公司预计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发行105,504,378股股票,其中向一体集团发行77,513,537股股票,向一体正润发行22,608,081股股票,向金益信和发行5,382,760股股票,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0、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中:

      (1)一体集团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的52%(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以下简称“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的48%(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对于该部分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数量的50%;剩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24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2)一体正润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3)金益信和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60%;剩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36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4)如上述第(1)、(2)(3)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的日期早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的最后一年利润补偿专项审核意见正式出具之日,则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最后利润承诺年度之次年5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1、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双方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交易对方承担,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按其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弥补,并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3、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认购方式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6,555,861.68元(含税)。2014年5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经除息调整,公司本次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3.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按以下方式确定:

      配套资金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总额×2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2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的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140,215.32万元估算,配套融资金额为466,659,997元。依据发行价格(13.29元/股)计算,公司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为35,113,619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不得委托他人管理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其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派生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待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拟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该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利润补偿、过渡期、标的资产交割及股份发行、锁定期安排、期间损益、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避免同业竞争、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税费、本协议的成立与生效、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待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及发行的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承诺的预测净利润予以最终确定,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董事李国军、易崇勤、黄平、赵永凯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与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2014年4月11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处于论证阶段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自2014年4月11日开市起停牌。

      2、2014年4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3、2014年4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向深交所申请股票自2014年4月25日开市时起停牌,并获深交所批准。

      4、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与相关各方进行反复磋商,形成初步方案。

      5、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6、2014年5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7月25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并获得深交所批准。

      7、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预案。

      8、2014年6月2日,一体集团、金益信和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一体正润唯一股东刘丹宁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过本次交易。同日,一体医疗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9、2014年6月3日,公司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10、2014年6月3日,公司与配套融资投资者北京众合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1、2014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4年6月3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预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公司董事会以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签署、批准、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与本次交易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五)根据发行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的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办理因实施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公司新增的股份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八)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相关盈利预测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将在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编制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等信息。

      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37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3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竞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到会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合法持有的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一体医疗100%股权,该交易标的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已在《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一体医疗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一体医疗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2、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实施前,北京大学通过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592,805股,持股比例为40.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系为了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8.58%下降为23.1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大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592,805股,持股比例为32.5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3)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公司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所合计持有的一体医疗100%的股权,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一体医疗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持有的一体医疗的股权已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为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放弃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主张要求将一体医疗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或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如已质押登记)。因此,本次交易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5)一体医疗100%股权截至2014年4月30日(即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的预估值为140,215.32万元,并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在参考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6)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一体医疗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3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一体医疗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

      3、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如下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持有的一体医疗的股权已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为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同意函》,同意在北大医药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核准批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放弃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主张要求将一体医疗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或解除一体医疗100%股权的质押并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如已质押登记)。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4、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作为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委托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3亿元的信托资金购买一体集团所持有的深圳市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同时约定一体集团负有回购前述股权收益权并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等义务,且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一体集团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3.3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关联方,该关联方对于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

      因此,为保障本次交易的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认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本次交易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合法持有的一体医疗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一体医疗的股东,即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一体医疗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交易价格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140,215.32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体医疗资产评估报告所载之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对价支付

      作为收购一体医疗100%股权的对价,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价格,根据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分别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

      (3)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以其合计持有的一体医疗10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6,555,861.68元(含税)。2014年5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经除息调整,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3.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计算公式为:

      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140,215.32万元,依据发行价格(13.29元/股计算),公司预计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发行105,504,378股股票,其中向一体集团发行77,513,537股股票,向一体正润发行22,608,081股股票,向金益信和发行5,382,760股股票,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中:

      (1)一体集团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的52%(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以下简称“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的48%(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对于该部分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数量的50%;剩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24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2)一体正润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3)金益信和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北大医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60%;剩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36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4)如上述第(1)、(2)(3)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的日期早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的最后一年利润补偿专项审核意见正式出具之日,则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最后利润承诺年度之次年5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双方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交易对方承担,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按其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分担,并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认购方式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6,555,861.68元(含税)。2014年5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3.30元/股,经除息调整,公司本次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3.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按以下方式确定:

      配套资金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总额×2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2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的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140,215.32万元估算,配套融资金额为466,659,997元。依据发行价格(13.29元/股)计算,公司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为35,113,619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亦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不得委托他人管理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其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派生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待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证券代码:000788 公告编号:2014-38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5%。上述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详见2014年6月18日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证券代码:000788 公告编号:2014-39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股票自2014年6月1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处于论证阶段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自2014年4月11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4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向深交所申请股票自2014年4月25日开市时起停牌,并获深交所批准。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4年5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7月25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并获得深交所批准。持续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4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预案内容,同时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