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
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我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2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
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213.8万欧元(具体人民币金额按发生(缴款)当日的汇率计算)以注册资本金方式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该中外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380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51%,SALM S.A.S出资49%。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了上述对外投资。具体请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和《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
2014年6月16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颁发了中外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宁西工业园(不可作厂房使用)
法定代表人:Anne LEITZGEN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捌拾万元整(欧元)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6日
营业期限:2014年06月16日至2044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2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先生通知公司,其于2014年6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江淦钧 | 大宗交易 | 2014年6月17日 | 16.00 | 450 | 1.02 |
江淦钧先生于2014年6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3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加上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自公司2011年4月12日上市以来,江淦钧先生累计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0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淦钧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50 | 26.42 | 11,200 | 25.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50 | 6.01 | 2,200 | 4.99 | |
高管锁定股 | 9,000 | 20.41 | 9,000 | 20.41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江淦钧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江淦钧先生未曾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江淦钧先生任职公司董事长,并曾作出了持股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遵守前款股份锁定承诺外,另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4、江淦钧先生与柯建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江淦钧先生还持有公司股份11,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5.40%,与柯建生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公司曾于2014年6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中披露了江淦钧先生的减持股份承诺:“自本次减持后,在未来连续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50万股;在减持股份累计达800万股后的未来连续12个月内不再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行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江淦钧先生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在本次减持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再减持。
四、备查文件
1、江淦钧先生减持股份通知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