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清晰、合理的公司治理是公司不断良性发展的基础。从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信息披露的质量、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是否协调和平衡、公司是否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方面,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公司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是决定公司能否良性发展、不断创造领先优势的关键因素。对公司管理团队进行评价,主要考察其过往业绩、诚信记录、经营战略规划和商业计划执行能力等。
5、核心竞争力
考察一个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是否具有良好的销售网络、市场品牌或垄断资源等,是否具有领先的经营模式等。
6、盈利能力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公司背景,从财务结构、资产质量、业务增长、利润水平、现金流特征等方面考察公司的盈利能力,专注于具有行业领先优势、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盈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的上市公司。
7、估值
企业的估值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其未来成长性以及当前投资的安全性。估值合理将是本基金选股的一个重要条件。本基金通过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流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新券发行情况,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的趋势预期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即预期利率将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更多获取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组合收益;在预期利率将上升时,相应降低组合久期,以控制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由于债券供求、投资者偏好和市场情绪等因素,不同期限债券的市场利率变动幅度往往不一致,收益率曲线表现出非平行移动的特点。通过对不同期限债券的利率变动趋势的比较分析,本基金将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债券期限配置,以从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的利率变化差异中获取超额收益。
3、债券类属策略
由于信用水平、债券供求和市场情绪等因素,不同市场和类型债券品种的利率与基准利率的利差不断变动。通过对影响各项利差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调高投资价值较高的券种的比重以获取超额收益。
4、信用利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以及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对企业(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品种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的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60%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40% × 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全价)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中债国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17,063,341.38 | 62.96 |
其中:股票 | 117,063,341.38 | 62.96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6,282,133.20 | 19.51 |
其中:债券 | 36,282,133.20 | 19.5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5.38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985,442.11 | 10.75 |
7 | 其他资产 | 2,599,970.22 | 1.40 |
8 | 合计 | 185,930,886.91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96,192,343.36 | 54.98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2,702,062.96 | 1.54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15,334,400.00 | 8.76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834,535.06 | 1.62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17,063,341.38 | 66.90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568 | 泸州老窖 | 788,412 | 13,505,497.56 | 7.72 |
2 | 002304 | 洋河股份 | 269,475 | 13,255,475.25 | 7.58 |
3 | 000858 | 五 粮 液 | 794,355 | 13,241,897.85 | 7.57 |
4 | 600519 | 贵州茅台 | 59,922 | 9,269,933.40 | 5.30 |
5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40,000 | 9,014,400.00 | 5.15 |
6 | 002488 | 金固股份 | 549,920 | 6,560,545.60 | 3.75 |
7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00,000 | 6,320,000.00 | 3.61 |
8 | 002250 | 联化科技 | 340,471 | 6,274,880.53 | 3.59 |
9 | 002385 | 大北农 | 508,561 | 6,184,101.76 | 3.53 |
10 | 002643 | 烟台万润 | 310,700 | 3,871,322.00 | 2.21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30,050,629.20 | 17.1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6,231,504.00 | 3.56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36,282,133.20 | 20.74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088 | 11综艺债 | 75,240 | 6,837,058.80 | 3.91 |
2 | 113005 | 平安转债 | 63,040 | 6,231,504.00 | 3.56 |
3 | 111047 | 08长兴债 | 49,102 | 5,062,416.20 | 2.89 |
4 | 112017 | 09希望债 | 50,000 | 5,005,000.00 | 2.86 |
5 | 122086 | 11正泰债 | 50,000 | 4,999,000.00 | 2.86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 名称 | 持仓量(买/卖) | 合约市值(元) | 公允价值变动(元) | 风险说明 | |
IF1404 | IF1404 | -18 | -11,545,200.00 | -319,080.00 | 套保交易盈亏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319080.00 |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1315860.00 |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393780.00 |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13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 号),对平安证券在推荐万福生科IPO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给予处罚, 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作为平安证券的控股股东,将积极督促平安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缴纳罚没款,持续进行整改,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基金对中国平安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该事件的负面影响在前期的证券价格表现中已反映完毕,我们买入中国平安主要是看好其保险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和集团综合化金融平台未来的业务拓展空间,平安证券此次事件不影响中国平安的长期价值。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758,327.0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86,478.03 |
5 | 应收申购款 | 55,165.17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599,970.22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 增长率 ① | 标准差 ② | 基准收益率 ③ | 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年5月7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50% | 0.81% | -7.13% | 0.82% | 4.63% | -0.01% |
2014年1月1日 - 2014年3月31日 | -2.77% | 1.14% | -4.16% | 0.71% | 1.39% | 0.43% |
2013年5月7日 - 2014年3月31日 | -5.20% | 0.91% | -10.99% | 0.79% | 5.79% | 0.12% |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4)更新了董事齐国旗先生的信息;
(5)删去了监事李慧女士的信息;
(6)新增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7)更新了监事戴刚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9)更新了督察长储丽莉女士的信息;
(10)更新了基金经理赵晓东先生的信息;
(11)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更新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这些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注册登记机构
联系人修改为:胡昕彦
(3)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修改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基金投资”一章中,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4年3月31日。
6、“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4年3月31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在“托管协议摘要”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经营范围。
8、“其它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