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欧股份;证券代码:002131)自2014年4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4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标的公司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的股东詹嘉、李翔、张璐、李劼和标的公司银色琥珀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刘阳、王英杰、孙唯一、田斌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股权收购意向书》签署后,上述标的公司的股东给予公司独家谈判权,即,在《股权收购意向书》签署之日起180日内不与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洽谈股权出售事宜。公司已分别支付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股东和银色琥珀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股东排他费用人民币950万元和970万元。上述排他费用待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将冲抵股权转让款项。
截至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因本次审计、评估交易标的资产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无法按原预计时间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限将延期至2014年7月21日,公司将在2014 年7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公告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