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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7版)
    201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7版)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紫光集团

    紫光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清华大学持有、控制的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优化同方股份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巩固清华控股的控股地位,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根据同方股份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同方股份拟向包括清华控股在内的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7.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清华控股拟以现金不超过200,000万元认购274,725,274股;紫光集团拟以现金不超过50,000万元认购68,681,318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清华控股共持有同方股份749,484,652股,占发行完成后其总股本的25.38%,将继续保持控股股东地位;紫光集团持有同方股份68,681,318股,持股比例为2.33%。清华控股及紫光集团合计持有同方股份818,165,970股,持股比例为27.71%。

    三、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同方股份的计划,亦无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其已拥有的同方股份权益的计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14年6月4日,清华大学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清华控股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

    2014年6月13日,紫光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集团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宜。

    2014年6月16日,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分别与同方股份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同方股份总股本为2,197,882,238股。其中,清华控股持有474,759,378股,占总股本比例的21.60%。紫光集团不持有同方股份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55,494,504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2,953,376,742股。清华控股拟以现金不超过200,000万元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274,725,274股,发行完成后共持有同方控股749,484,652股,持股比例为25.38%,清华控股将继续保持控股股东地位。紫光集团将以现金不超过5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68,681,318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为2.33%。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同方股份818,165,970股,持股比例为27.71%。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2014年6月16日,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分别与同方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认购人):清华控股、紫光集团

    乙方(发行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28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乙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乙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方式

    甲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前款确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认购数量

    清华控股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74,725,274股。认购款总金额为发行价格乘以认购股数,即不超过200,000万元。

    紫光集团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8,681,318股。认购款总金额为发行价格乘以认购股数,即不超过50,000万元。

    若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甲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第三条确定的数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同意在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再划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股票交割

    在甲方支付认股款后,乙方应尽快将甲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甲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甲方在前述登记完成后可行使其作为认购股份股东的权利。

    (四)限售期

    甲方此次所认购的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乙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违约方须承担责任,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应于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缴纳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证金2000万元、500万元。甲方向乙方保证履行本次发行的认购义务,乙方应当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缴纳的保证金;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认购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和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或/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不构成违约,任何一方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因中国证监会未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导致本协议不生效,或出现其他双方特别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于上述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缴纳的保证金。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缴付

    清华控股本次拟用于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万元。

    紫光集团本次拟用于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万元。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按照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时,按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同方股份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资金来源

    清华控股和紫光集团本次股份认购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资金来源的声明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未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同方股份及其关联方,也没有通过与同方股份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同方股份主营业务或对同方股份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同方股份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对同方股份以资产购买或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重组的计划。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改变同方股份现有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清华控股与同方股份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同方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本次股份受让完成后针对同方股份分红政策的重大变更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对同方股份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同方股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同方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独立。同方股份也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也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同方股份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各环节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独立。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同方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同方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也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同方股份之间出现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在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与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集团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清华控股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同方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且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同方股份主营业务领域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不会利用作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做出不利于同方股份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决定和判断;亦不会利用这种地位所获得的信息,做出不利于同方股份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决定和判断。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将补偿同方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该承诺在同方股份存续期内长期有效。

    2、紫光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且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同方股份主营业务领域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将补偿同方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期间有效。

    三、关联交易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同方股份的重要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清华控股及紫光集团与同方股份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向同方股份出售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

    2013年11月13日,同方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龙江环保12.812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收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125%(4100万股)的股权。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龙江环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71号)。评估方法分别为收益法和市场法。根据评估报告,龙江环保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为54,341.83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28,035.33万元,评估增值73,693.50万元,增值率135.61%;市场法评估价值为116,123.76~126,680.46万元,评估增值61,781.93~72,338.63万元,增值率113.69%~133.12%。本次评估中,选取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8,035.33万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6,404.53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清华控股报经教育部财务司核准备案。清华控股于2013年11月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龙江环保12.8125%股权,挂牌价格为16,404.53万元。

    2013年12月,上述交易挂牌竞价结束,同方股份以16,404.53万元的挂牌价格摘牌成功,并于摘牌成功后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同方股份于2013年11月14日、11月30日、1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向同方股份购买电子杂志社全部出资权益

    2013年12月,同方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电子杂志社全部出资权益的关联交易暨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清华控股转让电子杂志社的全部出资权益。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电子杂志社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120号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得出如下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12,400.80万元,评估价值12,399.78万元,减值-1.02万元,减值率-0.01 %;账面负债总计9,152.61万元,评估价值9,152.61万元;账面净资产3,248.19万元,评估价值3,247.17万元,减值-1.02万元,减值率-0.03 %。

    同方股份经与清华控股初步协商,拟以电子杂志社201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向清华控股转让电子杂志社的全部出资权益。

    同方股份已于2014年4月1日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资权益转让协议》,约定以评估值3247.17万元向清华控股转让电子杂志社的全部出资权益。转让完成后,清华控股既是电子杂志社的主办单位,也是电子杂志社的实际出资人,实现主办权和出资权的统一。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同方股份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签署前24个月内清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同方股份之间的重要交易情况均已由同方控股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拟采取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为了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同方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清华控股及紫光集团将尽量避免与同方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同方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4年6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与同方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已获得同方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尚需获得同方股份股东大会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除上述交易以外: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七节“三、关联交易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所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同方股份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同方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同方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同方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买卖同方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一)清华控股

    以下简明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中列报的数据引自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清华控股2011、2012、2013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清华控股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紫光集团

    以下简明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中列报的数据引自经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紫光集团2011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经北京中天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紫光集团2012、2013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紫光集团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一)清华控股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4)021786号审计报告,清华控股2013年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清华控股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清华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度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2012、2011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一致。

    (二)紫光集团

    根据北京中天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易会审字[2014]第1178号审计报告,紫光集团2013年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北京中天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紫光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光集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北京中天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紫光集团2013年度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2012、2011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一致。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清华控股、紫光集团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二)清华控股、紫光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四)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同方股份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紫光集团关于认购同方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

    (六)清华控股出具的相关承诺

    1、《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七)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八)清华控股、紫光集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九)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本次收购的财务核查意见;

    (十)清华控股、紫光集团2011、2012年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一)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关于报告书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十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及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说明

    (十三)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声明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同方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通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6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取得同方股份发行的新股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它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同方股份企业价值分析及前景的预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持股目的是为了战略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同方股份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同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工银瑞信基金持有同方股份34,714,4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8%。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将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中206,043,956股股份,发行后工银瑞信基金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将占发行日同方股份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6.98%。

    本次认购完成后,工银瑞信基金将持有同方股份240,758,372股股份,占发行日同方股份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8.1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工银瑞信基金拟认购同方股份发行新股项下206,043,956股股份,占发行日同方股份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6.98%。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28元/股,不低于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相应调整。

    3、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工银瑞信基金将根据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工银瑞信基金本次认购的其他相关事项请见2014年6月17日公告的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章节的描述。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2014年6月16日,同方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认购。

    本次认购尚需取得的批准包括:

    1、本次认购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2、本次认购需经同方股份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3、本次认购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工银瑞信基金认购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工银瑞信基金与同方股份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银瑞信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尚没有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同方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同方股份住所,以备查阅: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 《工银瑞信基金股份认购合同》。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徐井宏董事长中国北京
    龙大伟副董事长中国北京
    周立业总裁、董事中国北京
    陆致成董事中国北京
    李勇董事中国北京
    王涛董事中国北京
    邓锋董事美国北京
    宋逢明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
    王守军监事中国北京
    周海英监事中国北京
    李艳和副总裁中国北京
    张文娟副总裁中国北京
    雷霖副总裁中国北京
    童利斌副总裁中国北京
    李中祥副总裁中国北京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赵伟国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北京
    李中祥董事中国北京
    李义董事中国北京
    童利斌董事中国北京
    赵燕来董事中国北京
    李艳和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
    叶铭监事中国北京
    蔡小青监事中国北京

    公司名称简称及代码上市交易所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上交所21.60%直接持股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000938深交所主板35.39%其中,清华控股持有6.62%;紫光集团持有3.77%;其他25.00%为间接持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000990深交所主板40.11%直接持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600109上交所13.85%直接持股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600590上交所20.67%间接持股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国芯002049深交所中小板41.38%间接持股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古汉000590深交所主板19.65%紫光集团直接持股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科诺威德01206·HK香港联交所主板17.64%间接持股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832,675,316.319,942,834,014.6910,982,271,960.03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8,084,487.621,375,396,280.651,052,219,608.03
    应收票据320,737,465.41370,703,612.19236,062,451.82
    应收账款8,532,231,859.747,016,992,168.496,165,125,290.40
    预付款项2,373,686,727.812,518,148,271.062,553,944,699.68
    应收利息20,694,812.3315,074,200.2314,572,587.64
    应收股利29,755,043.8545,334,308.5627,929,537.00
    其他应收款4,923,732,301.873,675,947,460.933,151,352,834.24
    存货15,713,041,078.3410,453,321,068.687,016,871,915.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5,2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49,581,330.8393,520,845.1113,585,202.77
    流动资产合计50,514,220,424.1135,507,272,230.5931,259,136,087.4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152,301,434.903,707,937,367.252,602,033,530.82
    持有至到期投资700,000,000.006,300,900.00
    长期应收款3,022,458,726.312,964,668,198.642,574,994,976.76
    长期股权投资10,646,038,980.609,267,143,100.158,503,580,680.53
    投资性房地产1,219,642,091.271,218,864,141.901,071,655,160.20
    固定资产10,687,088,968.988,141,326,039.576,257,882,049.41
    在建工程2,252,168,481.942,856,557,024.951,904,314,542.24
    工程物资139,021.0999,021.60196,758.56
    固定资产清理1,823,188.451,899,109.801,920,015.3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814,276,894.032,843,953,555.182,224,765,719.76
    开发支出1,200,854,773.44722,634,633.08464,459,008.90
    商誉9,584,052,875.281,442,702,459.42757,193,617.26
    长期待摊费用219,362,259.36204,672,820.61138,356,49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473,381,120.02360,708,395.80333,887,85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0,088,189.84470,877,329.23551,927,919.92
    非流动资产合计46,523,677,005.5134,904,043,197.1827,393,469,222.73
    资产总计97,037,897,429.6270,411,315,427.7758,652,605,31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120,184,083.9711,410,404,381.6310,617,642,800.03
    交易性金融负债1,618,393,333.33
    应付票据2,173,816,319.891,772,501,511.231,428,125,956.52
    应付账款10,557,976,870.058,001,213,562.746,636,934,882.41
    预收款项5,730,551,556.764,419,715,183.363,815,290,785.22
    应付职工薪酬822,761,732.70525,543,722.19383,513,456.73
    应交税费127,515,456.85235,851,544.1564,602,951.78
    应付利息317,232,122.69183,738,321.35201,221,061.75
    应付股利300,206,643.70490,795,565.54618,565,311.14
    其他应付款3,465,825,236.923,093,566,742.262,735,768,551.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18,096,038.40571,917,299.19334,807,916.87
    其他流动负债660,711,327.151,661,890,540.661,438,734,833.70
    流动负债合计40,194,877,389.0832,367,138,374.3029,893,601,840.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681,927,893.996,136,014,227.053,922,635,882.47
    应付债券6,703,365,055.565,203,365,055.564,0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442,120,657.2727,197,995.257,907,425.18
    专项应付款330,880,632.25119,991,992.46465,243,047.42
    预计负债42,834,709.0638,009,628.707,664,373.52
    递延所得税负债862,033,043.821,046,376,030.25764,774,969.51
    其他非流动负债962,502,328.38850,637,327.18205,041,265.23
    非流动负债合计24,025,664,320.3313,421,592,256.459,373,266,963.33
    负债合计64,220,541,709.4145,788,730,630.7539,266,868,803.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500,000,000.00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资本公积5,696,152,184.335,055,201,546.393,667,021,827.1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204,406,169.87146,144,807.05138,085,771.86
    未分配利润1,316,433,126.89951,998,374.11596,210,935.3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3,124,592.11-10,639,963.66-9,713,539.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703,866,888.988,142,704,763.896,391,604,994.48
    少数股东权益23,113,488,831.2316,479,880,033.1312,994,131,511.78
    所有者权益合计32,817,355,720.2124,622,584,797.0219,385,736,506.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7,037,897,429.6270,411,315,427.7758,652,605,310.16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966,376,033.7341,373,829,446.7636,345,955,437.71
    其中:营业收入45,966,376,033.7341,373,829,446.7636,345,955,437.71
    二、营业总成本46,173,188,412.3441,292,592,955.8036,020,446,197.94
    其中:营业成本38,355,007,652.9934,844,249,296.3631,046,368,711.44
    营业税金及附加395,707,402.00405,250,794.26384,644,049.84
    销售费用2,445,089,089.002,002,747,077.201,514,584,929.64
    管理费用3,072,590,999.552,432,620,824.922,001,761,843.62
    财务费用1,543,459,866.631,242,299,963.47789,577,158.04
    资产减值损失361,333,402.17365,424,999.59283,509,505.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245,814,360.44163,810,433.80460,123,403.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30,495,816.46843,010,394.68356,405,344.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487,763,518.71442,822,913.15168,721,022.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69,497,798.291,088,057,319.441,142,037,987.97
    加:营业外收入1,154,125,267.42834,676,221.57430,721,777.30
    减:营业外支出518,400,207.6483,319,794.8431,811,557.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5,880,435.984,814,664.273,106,446.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05,222,858.071,839,413,746.171,540,948,207.64
    减:所得税费用397,795,876.77391,062,370.37294,473,036.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07,426,981.301,448,351,375.801,246,475,17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029,815.60385,058,635.99344,812,776.36
    少数股东损益1,467,397,165.701,063,292,739.81901,662,394.35
    六、其他综合收益71,546,972.281,043,934,197.63-1,059,564,488.85
    七、综合收益总额1,978,973,953.582,492,285,573.43186,910,68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18,496,975.781,468,740,879.01-381,324,649.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60,476,977.801,023,544,694.42568,235,331.43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105,752,541.1743,211,910,962.6936,896,714,178.97
    收到的税费返还375,086,147.69425,972,482.51239,394,843.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37,299,668.583,805,258,024.861,157,651,72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718,138,357.4447,443,141,470.0638,293,760,751.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749,765,399.4835,674,844,861.2431,834,373,907.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06,896,110.943,161,858,366.372,454,190,275.8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84,463,166.691,513,841,442.181,291,546,326.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42,401,687.114,962,494,609.782,937,550,172.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583,526,364.2245,313,039,279.5738,517,660,68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4,611,993.222,130,102,190.49-223,899,930.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038,235,929.451,736,847,050.06954,875,074.8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87,771,235.7531,746,909.83352,783,030.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17,785,829.3559,554,989.64427,962,683.8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64,941,152.8125,714,638.78142,245,573.7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4,301,110.662,037,657,621.171,518,035,658.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93,035,258.023,891,521,209.483,395,902,021.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56,826,302.323,776,570,453.232,832,238,240.25
    投资支付的现金3,088,773,717.881,944,640,027.364,097,081,060.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602,431,689.08298,590,857.05632,436,543.7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42,172,510.471,335,122,527.491,887,571,058.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90,204,219.757,354,923,865.139,449,326,902.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97,168,961.73-3,463,402,655.65-6,053,424,881.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956,057,900.77150,273,376.97381,695,601.1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54,019,303.5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370,570,508.0723,178,000,022.0420,716,029,703.4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804,168,250.44698,6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7,572,243.514,042,430,785.251,061,091,863.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268,368,902.7928,069,304,184.2622,158,817,168.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513,305,612.4620,620,268,709.1212,350,316,650.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50,991,620.731,894,273,533.161,213,582,356.3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93,557,781.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77,241,276.952,653,059,849.752,759,183,285.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41,538,510.1425,167,602,092.0316,323,082,291.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6,830,392.652,901,702,092.235,835,734,876.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6,521,250.40-5,223,465.43-33,395,364.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807,752,173.741,563,178,161.64-474,985,300.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88,230,078.808,025,051,917.168,500,037,217.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395,982,252.549,588,230,078.808,025,051,917.16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960,896,158.172,009,153,006.411,198,480,00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137,247,500.1347,199,535.62122,248,841.70
    应收票据83,821,817.20126,700,025.3059,072,304.50
    应收账款425,410,730.61222,188,711.0569,653,298.07
    预付款项232,958,843.01121,554,426.6453,396,826.52
    应收利息19,628,145.00341,300.00
    其他应收款1,480,324,901.24117,080,514.83197,605,093.26
    存货4,348,372,030.94565,742,586.32227,700,086.46
    其他流动资产179,090,524.302,731,193.942,712,332.57
    流动资产合计13,867,750,650.603,212,691,300.111,930,868,785.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7,080,500.00122,272,891.15139,777,997.30
    持有至到期投资70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71,003,117.73242,558,210.54292,604,398.7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60,703,571.301,681,552,363.351,275,057,713.38
    在建工程46,481,315.3032,905,573.25174,044,159.45
    无形资产943,397,059.62291,575,340.53294,841,987.31
    开发支出411,611,363.90
    商誉7,582,592,506.93368,233,312.77366,859,318.47
    长期待摊费用14,556,679.1410,426,955.439,389,73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20,068,742.58594,803.53370,048.28
    其他非流动资产37,994,740.19
    非流动资产合计12,215,489,596.693,450,119,450.552,552,945,353.41
    资产总计26,083,240,247.296,662,810,750.664,483,814,139.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704,568,926.84295,000,000.00272,580,000.00
    应付票据85,549,666.0823,177,728.5749,482,481.90
    应付账款2,229,814,296.86394,608,818.73145,416,785.93
    预收款项1,656,753,203.80901,945,122.02506,426,504.48
    应付职工薪酬211,480,182.4449,026,873.5936,916,239.45
    应交税费12,397,495.7473,019,460.7162,766,863.60
    应付利息110,610,875.1115,716,115.006,606,000.00
    其他应付款758,355,167.08751,068,635.30842,601,191.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0,207.00360,000.004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7,769,770,020.952,503,922,753.921,923,276,067.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349,601,225.321,840,979,510.00602,534,251.00
    长期应付款48,298,187.974,984,755.00437,208,997.34
    专项应付款222,908,922.967,492,953.21342,255,131.81
    预计负债36,622,883.012,582,047.902,50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11,049.9419,423,284.5623,799,561.09
    其他非流动负债740,942,911.65267,898,2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58,385,180.852,143,360,750.671,408,300,441.24
    负债合计18,228,155,201.804,647,283,504.593,331,576,508.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70,000,000.00670,000,000.00340,000,000.00
    资本公积1,893,661,080.10214,093,173.76116,194,403.62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1,745,245.501,745,245.501,745,245.50
    未分配利润-91,072,950.94-230,800,852.40-243,919,320.7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74,333,374.66655,037,566.86214,020,328.33
    少数股东权益5,380,751,670.831,360,489,679.21938,217,302.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855,085,045.492,015,527,246.071,152,237,630.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6,083,240,247.296,662,810,750.664,483,814,139.24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53,682,769.932,204,594,024.02424,228,861.74
    其中:营业收入3,553,682,769.932,204,594,024.02424,228,861.74
    二、营业总成本3,868,987,875.602,201,371,222.56414,491,097.36
    其中:营业成本2,671,121,775.901,433,706,340.29178,728,370.14
    营业税金及附加54,409,644.5025,859,194.888,405,990.25
    销售费用438,479,127.72363,025,806.0047,628,661.24
    管理费用423,073,108.05298,249,461.15119,824,986.87
    财务费用210,917,452.28100,084,889.6328,923,540.85
    资产减值损失70,986,767.15-19,554,469.3930,979,548.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8,317,439.1810,285,290.82-1,776,745.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85,250,505.92113,520,401.3510,742,835.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268,218.39
    三、营业利润-238,372,038.93127,028,493.6318,703,854.42
    加:营业外收入614,894,985.58142,848,701.636,742,217.50
    减:营业外支出46,196,994.808,910,254.942,667,907.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027,769.31
    四、利润总额330,325,951.85260,966,940.3222,778,164.27
    减:所得税费用51,395,975.3674,058,972.8115,972,310.71
    五、净利润278,929,976.49186,907,967.516,805,85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627,179.9423,627,120.77-51,158,666.17
    少数股东损益144,302,796.55163,280,846.7457,964,519.73
    六、其他综合收益88,270,737.75-13,128,829.62-23,372,932.16
    七、综合收益总额367,200,714.24173,779,137.89-16,567,078.60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99,690,871.182,708,109,978.03408,269,936.43
    收到的税费返还3,335,787.922,620,706.6961,78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9,796,000.881,128,973,620.1459,251,337.65
    现金流入小计4,822,822,659.983,839,704,304.86467,583,063.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81,450,107.841,758,525,317.86181,654,211.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6,202,454.37278,333,581.43104,587,356.56
    支付的各项税费303,432,951.17216,407,744.8966,459,885.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1,250,081.72750,825,523.82109,385,626.79
    现金流出小计4,362,335,595.103,004,092,168.00462,087,08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487,064.88835,612,136.865,495,982.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631,703,089.20260,795,648.591,952,997.0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5,228,143.804,907,616.812,024,430.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75,479.00223,789,543.20547,9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42,132.652,003,191.961,75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84,328.1656,066,705.361,073,253,466.54
    现金流入小计4,716,233,172.81547,562,705.921,079,528,833.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4,221,287.47529,247,498.9528,182,473.59
    投资支付的现金1,644,545,977.4633,450,000.005,501,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296,276,585.54283,454,981.85457,32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539,800.0025,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9,602,583,650.47871,152,480.80491,009,17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6,350,477.66-323,589,774.88588,519,660.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209,170,000.00671,771,667.33189,422,775.0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601,574,400.001,867,580,000.0061,5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7,967,764.02248,843,875.38476,099,860.00
    现金流入小计14,878,712,164.022,788,195,542.71727,102,635.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87,107,640.00711,714,741.007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7,515,073.35141,945,818.083,814,946.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21,004,310.081,635,888,810.34255,771,719.88
    现金流出小计5,515,627,023.432,489,549,369.42338,586,666.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63,085,140.59298,646,173.29388,515,968.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4,521,423.954,468.39-124,075.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51,743,151.76810,673,003.66982,407,535.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9,153,006.411,198,480,002.75216,072,466.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60,896,158.172,009,153,006.411,198,480,002.75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致行动人: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一致行动人: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东门外(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十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教育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8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6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474,759,378 持股比例: 21.6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343,406,592 变动比例: 增加6.11%

    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的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将有21.60%上升至27.71%。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其股东大会的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报告书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方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银瑞信基金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股份认购合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新股同方股份本次拟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新股
    发行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股登记至工银瑞信基金的A股证券账户之日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同方股份拟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认购根据《工银瑞信基金股份认购合同》,工银瑞信基金认购同方股份发行新股项下的206,043,956股,占发行日同方股份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6.98%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2014年6月17日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注册资本2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05年6月21日起长期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1263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1785630-8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1717856308
    股东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2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583416
    传真010-66583242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其他公司

    兼职情况

    陈焕祥董事长中国北京-
    郭特华董事、总经理中国北京-
    库三七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Neil Harvey董事英国香港-
    朱文信董事中国合肥-
    王莹董事中国北京-
    Jane DeBevoise独立董事美国美国-
    刘国恩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孙祁祥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公司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工银瑞信基金34,714,4161.58206,043,9566.98240,758,3728.15

    月份买入卖出
    种类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

    种类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

    2013年12月A股12,197,2859.29-10.40A股3,236,2789.70-10.50
    2014年1月A股5,477,9779.58-10.85A股7,392,13510.25-11.17
    2014年2月A股6,971,60810.70-11.05A股2,145,50010.58-11.57
    2014年3月A股50,0008.96-9.07A股18,288,8839.50-10.77
    2014年4月A股68,2008.43-8.60A股16,817,4237.75-9.40
    2014年5月A股282,3387.83-8.39A股3,020,4947.92-8.51
    合计 25,047,408  50,900,713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34,714,416股

    持股比例: 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206,043,956股

    变动比例: 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工银瑞信基金在此前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买入同方股份的股票共计25,047,408股,交易价格区间为7.83元-11.05元;卖出同方股份的股票共计50,900,713股,交易价格区间为7.75元-11.57元。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