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4-39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下午2: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杨宝臣、姚树人、郁俊莉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刘增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33.1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18.82万元。”
2、原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5,933.16万股,成立时向包括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家发起人发行17,933.16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9.15%。”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9,418.82万股,成立时向包括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家发起人发行17,933.16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96%。”
3、原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5,933.1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418.8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详见2013-18号公告)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详见2014-12号公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事宜”,故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