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4年4月29日和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8日—2014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光明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9,587,567股,占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6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9,159,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9,542,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8%;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9,491,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3%;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46,018,780.99元,本期净利润为437,170,926.22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717,092.62元,本期已分配利润320,924,980.68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547,633.91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74,374,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分配现金294,181,232.29元,剩余124,366,401.6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差旅费)。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所属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财务成本,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共新增担保不超过351,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本次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担保的公告》,该公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根据《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股东大会同意开展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工作,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事项尚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日元借款保值业务的议案》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下属鄂州发电公司日元借款余额103.70亿日元,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5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摊还,每年4月25日和10月25日分别还款10.37亿日元;贷款利率为JPY 6ML+1.20%,按季付息。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控制财务成本,股东大会同意采取锁定日元对人民币超远期汇率及利率的方案继续开展日元债务保值业务,同时授权经营层,在鄂州发电公司日元借款存续期内及不超过鄂州发电公司所需支付本息和的范围内,自主开展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业绩激励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国有资本、中小投资者、公司与经营层利益趋向更加一致,奠定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股东大会同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实行业绩激励实施方案。即当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达到激励标准后,在当期成本中提取对应激励资金,对公司经考核合格的经营管理团队予以激励,并由激励对象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具体方案详见2014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049,53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76%;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通过逐项表决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肖宏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2、选举邓玉敏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3、选举白勇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4、选举成韬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5、选举刘海淼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6、选举傅安岗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70股。
7、选举易旺青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8、选举方国建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9、选举夏成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通过逐项表决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刘承立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2、选举楼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3、选举袁宏亮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049,159,268股。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召开的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谭少华、覃辉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迪 毕峰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6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肖宏江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邓玉敏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分别是:
1、战略委员会
由肖宏江、邓玉敏、易旺青组成,其中肖宏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由夏成才、成韬、方国建组成,其中夏成才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易旺青、邓玉敏、方国建组成,其中易旺青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
由方国建、肖宏江、易旺青组成,其中方国建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邓玉敏先生(简历见附件)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成韬、李昌彩、张雪桂、孙贵平、金彪、贾曙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江先生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张国勇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军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会议同意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含党办)、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含党委组织部)、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战略发展部、建设管理部、证券法律部、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页岩气研发中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限不超过一年、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条件内,视市场情况开展注册发行工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并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集团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规定,结合集团未来流动性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发行事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方案条件内,视市场情况开展注册发行工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需求滚动发行。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强新能源业务集约化管理,加快新能源发展,同意公司独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将现有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资产及下属风电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下称“齐岳山风电公司”)100%股权和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宫山风电公司”)48%股权纳入新能源公司。
本次投资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为扩大电力装机规模,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4,816万元,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法人到位该项目资本金8,963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下列事项:
1、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邓玉敏,男,1964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邓玉敏先生未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00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成韬,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湖北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湖北汉新发电公司副董事长、湖北核电公司董事、咸宁核电公司董事。
成韬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昌彩,男,1965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湖北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能源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昌彩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雪桂,男,1964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湖北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葛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锁金山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雪桂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贵平,男,1961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孙贵平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98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彪,男,196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副处长、调研员,湖北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金彪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76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曙光,男,1960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贾曙光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江,男,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北能源集团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律部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江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0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国勇,男,1973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湖北能源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兼任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监事。
张国勇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军涛,男,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历任湖北能源集团生产经营部专责,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副主任,湖北能源集团证券法律部专责、主管、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律部主任。
王军涛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6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刘承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楼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公司拟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或现金及资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新能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将公司现有光伏发电项目资产及下属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下称“齐岳山风电公司”)100%股权和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宫山风电公司”)48%股权纳入新能源公司。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014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此项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投资额40,0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4.87亿元的2.97%,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16.87亿元的1.2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注资方式:现金或现金及资产。
4、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5、公司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项目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工程设备调试、检修、保养等业务。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新能源项目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泛,从了解掌握国家宏观政策到项目前期工作,均需要大量的人员。成立新能源公司将有助公司集中力量拓展新能源业务,更好的贯彻落实新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
2、存在风险
新能源项目普遍规模较小,技术更新快,政策调整频繁,与各级政府及相关方沟通协调工作量大。新能源公司成立后,在加快发展新能源项目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立新能源公司,有利于湖北能源实施专业化、板块化管理,提升新能源项目管理水平;有利于整合公司新能源方面的建设、运营专业人员和设备资源,实行内部集约化管理,降低建设、运营成本,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工作效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扩大电力装机规模,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4,816万元,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法人到位该项目资本金8,963万元,其它部分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该项目已经湖北省发改委核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麻城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北邻河南省信阳市,南邻省会武汉。蔡家寨位于麻城城区北偏西方向,距离麻城城区约40km,主要涉及福田河镇东北侧一带山脊。场区地貌形态属于低山地貌,海拔150~700m之间,山脊较平缓。
(二)风资源状况
蔡家寨风电场80m高度代表年年平均风速为5.69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31.16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2级;80m高度风向主要集中在NE~NNE扇区,风向稳定,风能分布集中,有效风速频率高,风电场代表年有效风速段年平均湍流强度和大风下的湍流强度中等;80m高度50年一遇极大风速为42.7m/s。这些特征有利于风机的稳定运行,因此该处风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三)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始测风; 2012年4月《湖北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风能资源评价报告》通过省发委和省气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月取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2012年9月6日取得特许权中标通知书,2012年12月28日获省发改委核准。2014年6月,公司与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京源鑫能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收购麻城蔡家寨风电项目前期成果,项目交接正在办理。
麻城蔡家寨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0MW,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装机49.5MW,计划于2014年8月开工,2015年8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装机30.5MW,计划于2015年9月开工,2016年5月建成投产。本次投资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将安装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和单机容量1500kw风力发电机组1台,总装机49.5MW。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扩大电力装机规模,发展公司风电业务。
(二)存在的风险
1、电价风险
目前本项目特许权协议虽然明确了电价为0.66元/ kw?h,但超出部分由湖北省新能源基金落实补贴存在一定的风险。
2、风资源条件风险
前期测风资料数据偏差对效益的影响较大。由于目前该区域周边无建成风场有效运行数据,尚不能排除本项目风资源条件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经营期平均电价(含税)0.66元/kw?h建设运营该项目,投产后第5年开始对公司利润带来正面影响。本次资本性投资8,963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34.87亿元的0.66%,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可行性研究,项目运营期最大增加负债约35,800万元,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无明显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