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4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发布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4年7月21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159号电子商务部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 张亮
联系电话:021-60374935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6月26日,即在2014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2)、(4)项中的公章、业务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4年7月21日24: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159号电子商务部),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159号电子商务部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 张亮
联系电话:021-60374935
客服电话:400-098-4800 021-60374800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4年7月21日)后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如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则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本次议案未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则根据《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21-60374935
客服电话: 400-098-4800、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 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一步突出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治趋势精选基金”)灵活配置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的基金合同做如下两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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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二:修改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说明书
一、声明
(一)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一步突出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治趋势精选基金”)灵活配置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需经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方案说明
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基金合同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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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历史沿革
天治趋势精选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70号文《关于核准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必要性
近年来,证券市场跌宕起伏,变化较大。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原股票、债券投资比例限制过大,基金合同修改后,股票、债券投资比例放宽,在市场情况好的情况下,基金可保持较高的仓位,而在市场情况较差的情况下可保持较低的仓位以降低组合的风险。因此,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合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三)修改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由于本次修改基金合同只涉及放宽股票、债券的投资比例,基金合同的投资策略、投资目标及运作模式等并未改变,因此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后投资比例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此修改天治趋势精选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附件三:《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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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若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