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累积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36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累积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4年6月27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4 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现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网络投票方式及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葛长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朱剑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顾玉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见公司2014年6月10日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5、登记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26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4:30-18:3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蒋学工 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1-6173332
传 真:0991-5571600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
5、邮编:830000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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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
1、 议案1、3、4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议案2合计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可以合计投给一名独董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独董候选人。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的平均投票法,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
3、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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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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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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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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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二《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73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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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A 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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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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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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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某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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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