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6月 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忠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在上述2,150万元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在上述2,000万元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用于支付原材料款等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广西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广西证监局定于2014年6月25日举办广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将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远程方式举行,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公司高管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欧顺明先生及副总经理杨思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钦国食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北海钦国食品在上述2,150万元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北海钦国食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北海钦国食品在上述2,000万元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两个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海钦国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海市侨港镇半岛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孙忠义,现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水产品收购,生产销售速冻食品;人造冰生产、销售(不含食用冰);渔需品(不含石油)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
北海钦国食品2013年度(或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度一季度(或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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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方名称: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一: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债权人名称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5、桂林银行南宁分行《额度授信合同》主要内容:北海钦国食品与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产品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次逐笔向银行申请使用具体额度,银行根据公司的信用情况,结合其信贷政策,由双方签订具体的合同,由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在最高本金限额内发生所有债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两年,自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6、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授信合同》主要内容:北海钦国食品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产品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次逐笔向银行申请使用具体额度,银行根据公司的信用情况,结合其信贷政策,由双方签订具体的合同,由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在最高本金限额内发生所有债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同时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1、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百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7,000万元,实际贷款额为7,00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4,0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2,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邕宁支行实际贷款1,000万元);2、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食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6,100万元,实际贷款额4,10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借款授信担保4,000万元、实际贷款2,000万元,广西北部湾银行贷款2,100万元);3、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授信担保2,000万元,实际贷款额为2,000万元。
以上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共计15,1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100万元,连同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食品桂林银行南宁分行2,15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25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3年12月31日)的14.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年12月31日)的21.11%。
除前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