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控股权之争出现戏剧性转折。就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夕,上海新梅及举牌方兰州鸿祥同时撤销了针对对方的相关提案,原本剑拔弩张的局面由此大大缓解。不过,若将此看成是双方和解的信号,似乎还为时尚早
⊙记者 徐锐 ○编辑 孙放
上海新梅今日突发公告称,公司原计划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列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第九项提案供股东审议,但因市场对该项议案存在不同看法,为保证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现决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取消该项议案。
而就在上海新梅宣布撤销上述议案的同时,举牌方兰州鸿祥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发函告知上市公司,其已决定撤回此前递交的《关于免去张静静公司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梳理整个事件脉络不难发现,上海新梅与兰州鸿祥阵营“斗争”的步步升级,正是因上述两项议案而引发。
股权之争暂息
上海新梅原大股东兴盛集团今年4月向监管部门递交举报材料,对兰州鸿祥等股东涉嫌在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隐瞒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虚假记载、误导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举报。不仅如此,上海新梅随即制定反收购方案,于5月末提出修改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换届选举等方面新增了多项条件以防范外来资本“夺权”。但另一方面,兰州鸿祥等六家公司本月6日宣布结成一致行动人,由此以14.23%的持股比例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提出免除张静静公司董事一职。面对上述状况,上海新梅再度反击,以相关股东被立案调查为由宣布暂时搁置上述提案。如今,随着各自撤回针对性议案,意味着双方间的股权纷争由“激战”瞬间转为“停战”。
不过,由于上海新梅和兰州鸿祥乃是同一时间宣布撤回议案,外界亦由此猜测双方是否已达成了某种默契,进而握手言和?
“公司取消修改公司章程与兰州鸿祥议案撤回并不相关。”上海新梅相关人士昨晚对记者表示,取消修改公司章程主要是因为外界对该项议案较为关注,且具有一定的争议,若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大篇幅讨论这一条款,势必会对整个大会的进程造成影响。基于上述考虑,公司遂决定暂时取消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至于兰州鸿祥撤回议案的举动,我们‘持欢迎’的态度。”
鉴于双方已各退一步,市场最为关心的则是该事件今后的运作走向。“举牌方目前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那么其所持股权是否合规合法,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基础由监管部门来认定,公司与举牌方后续的谈判、对话,也只有这一问题明确之后才能进行。”上海新梅上述人士强调。
监管层高度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新梅此次控股权之争也引发了监管部门高度关注。面对双方一连串收购、反收购举措,上交所围绕“举牌方举牌过程是否合规”、“公司反收购行为是否合法”等问题技术采取了三大监管措施。
一是立即督促上海新梅核实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督促举牌方股东充分披露风险信息:6月9日、10日,上交所相关部门两次向举牌方发出工作函,要求其充分披露增持过程、未来增持意向、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信息,并督促其于6月13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是要求上海新梅于6月12日公开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并提供律师专项意见。
此外,针对上海新梅前期股价连续异动的情形,上交所还于6月18日向上市公司、举牌方和兴盛集团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各方按照相关指引的要求核实相关事项,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透过这一案例,上交所同时提醒市场参与各方,上市公司收购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方面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同时也应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交所将密切关注各类上市公司收购事件,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