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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且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内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二、适用渠道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66222861

    联系人:祁琳

    该业务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持有期Y(年)原费率优惠费率
    赎回费Y<1年0.50%0.15%
    1年≤Y<2年0.25%不适用
    Y≥2年0--

    优惠后赎回费中归基金财产部分不低于赎回总金额的0.125%,即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赎回费总额的25%。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根据本公司设定的赎回费率优惠时间,本次活动只适用于持有期限不满1年的投资者。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