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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4—03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 号紫金城A 栋写字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虹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本公司总股本433,540,800股,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股份314,187,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7%。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卢小青女士、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独立董事李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再次对外转让海口艺立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14,187,5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本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温向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