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保本期转入第二个保本期时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相关规则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和第二个保本期开始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2014年 5 月 23 日(含)起至 2014 年6 月20 日止。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6月20日为折算日,本基金对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第一个保本期结束后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以折算日的基金估值为基础,在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4年6月20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30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13004173。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173,768,172.82份调整为 196,365,286.15份,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进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为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投资净额为本基金的保本金额,持有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时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为3年。因建仓需要,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相关规则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约定,本基金自2014年6月20日起,暂停申购业务、转入业务、定投业务、赎回业务和转出业务,至2014 年7 月20 日恢复。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有关信息请留意本公司的最新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