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安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避免和消除同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主体: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树泉、柯少彬、柯少芳
承诺内容:1、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公司订立了《不竞争协议》;2、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与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3、实际控制人柯树泉出具《关于与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4、公司股东柯少芳、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二、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承诺
承诺主体:公司
承诺内容: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承诺在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承诺在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至2014年12月8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三、现金分红承诺
承诺主体:公司
承诺内容:未来至201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承诺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四、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承诺主体: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自愿将其持有的于2013年6月18日限售期届满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该部分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3年6月18日延长12个月至2014年6月18日。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承诺期限:至2014 年6月18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遵守所做承诺,本承诺至2014 年6月18日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