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2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其余581,229,546.53元为超募资金。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光路支行、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12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3,896.61万元,投资进度为99.36%,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主要为根据合同规定剩余未支付的质保金。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7,750.92万元,投资进度95.81%,剩余未使用超募资金主要为根据合同规定剩余未支付的质保金。
上述事项详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截至2014年6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总额为3,846,573.39 元(包含利息收入),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得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3、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得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成,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3,846,573.39 元(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使用情况只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