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14-2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3年11月27日召开的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向股东配售股份具体比例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26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330,835,8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72,634,048股。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代码“700755”,配股简称“国贸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配股价格为4.19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公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依其持股比例可配售之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4年7月7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4年6月27日(T+1日)至2014年7月4日(T+6日),厦门国贸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6月24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厦门国贸/公司/本公司 | 指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 指 | 发行人根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配股说明书》,按照10:2.8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4年6月26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控股股东 | 指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330,835,8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372,634,048股。
4、公司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公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依其持股比例可配售之股份。
5、配股价格:4.19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6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2014年6月24日 (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2014年6月25日 (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2014年6月26日 (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至7月3日 (T+1日-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 全天停牌 |
2014年7月4日 (T+6日) |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2014年7月7日 (T+7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4年6月27日(T+1日)起至2014年7月3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755”,配股简称“国贸配股”,配股价4.1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8,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国贸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厦门国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7月7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厦门国贸股票将于2014年7月7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厦门国贸股票于2014年7月7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4年7月7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4年7月4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书》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福龙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8层
董事会秘书:陈晓华
证券事务代表:陈弘
电话:0592-5898595、0592-5898677
传真:0592-516028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755
传真:021-63608081
特此公告。
发行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