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临2014-015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本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交通大学进行函证。
●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4年6月19日、2014年 6月20日、2014年6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13年8月27日公司公告《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事项。
2013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详见临2013-60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2013年12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公告》(详见临2013-63公告)。同日,公司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临2013-64公告),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6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详见临2014-014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2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9日开市起复牌。
(三)除上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外,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公司近期经营情况稳定,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外,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