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0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4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彭健先生、王祝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彭健先生和王祝全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用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日常周转等。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彭健 先生:1964年生,硕士。目前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彭健先生自2004年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总裁助理,于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并于2007年9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还兼任控股子公司广东尚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彭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彭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014年4月,深圳证监局对彭健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彭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祝全 先生:1974年生,大专,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王祝全先生于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公司国内销售业务经理,2006年6月从公司离职,2006年7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朗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2012年4月再次入职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祝全先生于2013年12月9日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祝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王祝全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生先生的弟弟,除王文生先生外,王祝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继续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的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日海”)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日海卓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卓远”)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新疆卓远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新疆日海卓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2日。
(三) 注册资本:600万元。
(四)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楼09室。
(五) 经营范围:信息服务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设备安装及维修;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环保设备的开发及销售;通信设备、通讯器材、办公用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化工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六) 法定代表人:邹浩。
(七) 股东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日海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八) 新疆卓远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4年3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584.76 | 2,718.37 |
负债总额 | 1,170.01 | 1,292.15 |
流动负债总额 | 1,163.71 | 1,285.85 |
银行贷款总额 | 125.00 | 140.00 |
净资产 | 1,414.75 | 1,426.22 |
资产负债率 | 45.27% | 47.53% |
科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193.35 | 2,276.54 |
利润总额 | -11.47 | 227.77 |
净利润 | -11.47 | 173.4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东日海拟与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为新疆卓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广东日海为新疆卓远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新疆卓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新疆卓远业务的开展。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新疆卓远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日海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国维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维”)向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及广东日海为安徽国维向兴业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次批准的担保金额1,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4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87%。
六、备查文件
(一)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0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4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日海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