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依据2014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239号),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兴和混合,场内简称:基金兴和)。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开放集中申购,集中申购工作已顺利结束。
一、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净申购金额为273,841,508.26元人民币,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5,236.99元人民币。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已于2014年6月20日全额划入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3,74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73,886,745.25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集中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48.29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占集中申购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05%。
二、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效集中申购款项验资完成之日,即2014年6月20日为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925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0.925282871元(第10位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0.925282871的折算比例对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为折算前的基金份额乘以折算比例,采用截尾法保留到整数位,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为30亿份,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2,775,825,866份。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已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6月23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