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14—036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15日和2013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和2013年9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4 ]CP247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7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应在注册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14—037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及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发〔2014〕2 号)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2),就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4号》有关规定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披露。
2014年3月,公司通过书面函件、电话等方式将承诺的有关事项告知柳州市国资委等相关承诺方,并同时以电话等方式督促各相关承诺方在《监管指引4号》规定的期限内对上述承诺予以修改并完善。当月,柳州市国资委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与公司就完善承诺的事项做了沟通。
近日,公司收到柳州市国资委发来的《关于两面针公司<关于提请完善相关承诺并履行的函>复函》(柳国资函 [ 2014 ] 12号),同意将该承诺事项按照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完善,并履行承诺。
现将该承诺事项的完善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管理层激励计划
承诺方: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两面针旅游用品厂
承诺时间:2006年3月
相关说明:2007年,柳州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文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柳州市国资委”)。柳州市国资委承诺,依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继续履行该部分股份的限售义务。截止公告日,柳州市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柳州市经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两面针旅游用品厂为本公司股东。
承诺事项: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启动管理层激励计划,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没有履行期限,目前尚未履行。
尚未履行的原因:因《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仍处于试点阶段,相关规则尚需国资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
二、完善后的相关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管理层激励计划
承诺方:柳州市国资委、柳州市经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两面针旅游用品厂
规范承诺的时间:2014年6月
承诺事项:
若公司达到以下条件:(1)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实现经营性盈利(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任期考核目标,且在未来三年任期结束时的经济增加值(即EVA)为正(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5.5%);(2)公司及高管人员未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等事项,未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事项。则在任期结束的次年启动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且与经济增长值EVA挂钩的激励计划。
具体激励计划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经相应议事程序审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若公司未来三年内(2014年-2016年)未满足上述条件,则本承诺到期自动失效。
承诺有效时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