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被批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的公告
被批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的公告
2014-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3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被批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增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的通知》(建市[2014]76号)文件。
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探索解决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发包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增补公司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对试点企业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业务承揽范围限钢结构主体工程,试点有效期3年。
该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以钢结构为主体工程的市场准入和承揽范围,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发展绿色智能集成建筑”的公司战略,对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该事项对公司近期业绩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