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3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 7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2014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中山西路1243号,可乘公交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董事、监事选举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监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
(八)会议出席对象:
1、A股:2014年 6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股:2014年6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6月25日)。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如下议案:
序号 | 审议事项 | 审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 详见201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 | 非特别表决事项 逐项表决 |
2、 |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详见201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 | 非特别表决事项 逐项表决 |
3、 | 审议《关于公司拟受让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福名城常州”)48%的股权的议案》 | 详见201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www.sse.com.cn | 非特别表决事项 |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2、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7月 3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一楼湖南厅会议室)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蔡寅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审议事项: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逐项表决) | |||
2、 |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逐项表决) | |||
3、 | 审议《关于公司拟受让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福名城常州”)48%的股权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2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1之下共有1.01-1.09共9个提案,1.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738094 | 名城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938940 | 名城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2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12项提案 | 99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逐项表决) | 1.00 |
1.1 | 选举俞培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1 |
1.2 | 选举董云雄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2 |
1.3 | 选举俞锦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3 |
1.4 | 选举俞丽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4 |
1.5 | 选举冷文斌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5 |
1.6 | 选举林永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6 |
1.7 | 选举郭成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7 |
1.8 | 选举张白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8 |
1.9 | 选举马洪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9 |
2、 |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逐项表决) | 2.00 |
2.01 | 选举王文贵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2.01 |
2.02 | 选举梁婧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2.02 |
3、 | 审议《关于公司拟受让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福名城常州”)48%的股权的议案》 | 3.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在2014年6月25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投资者,对《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9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93894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9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93894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9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93894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大名城、大名城B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9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93894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持有大名城、大名城B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3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24日复牌交易。
一、传闻简述
近日某媒体发表有关信贷关系调查的文章中,提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发生的项目贷款信贷业务、公司经营情况及股权转让事宜。
二、澄清声明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常州公司依法通过公开拍卖竞买取得位于常州市飞龙路宗地编号G3601、G3602号项目用地,用地面积共计约603亩,土地总价为人民币16.62亿元,该项目一期于2011年8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常州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新北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新北支行受理开发贷款业务后依照内部程序逐级上报审核,于2011年12月,常州公司得到农行贷款核准审批,审批信贷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依照双方信贷合同约定,常州公司依法办理了土地抵押,新北支行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份共分6笔向常州公司投放项目贷款,总计人民币8亿元。截至2014年6月22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43亿元。常州公司依法合规获得新北支行项目贷款,公司遵守信用按期偿还,属银行信贷正常的银企合作业务,不存在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报道中提及常州公司分三次从新北支行获得的贷款总额人民币11.49亿元与事实不符。
(二)常州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2014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现场)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相关股权受让交易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已在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详见2014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14-030号股权受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请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截至2014年5月31日,常州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4.2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99亿元。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闽中兴评字(2014)第3007号评估报告,常州公司评估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5.83亿元,该评估数据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常州公司的真实价值。为了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公司股权,经常州公司股东合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评估值为股权转让作价的依据,由本公司收购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公司48%股权。该股权收购作价依据合理,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违规。
常州公司成立以来,一期工程累计开发建设已竣工面积36.60万㎡,二期在建工程面积56.74万㎡,截止2013年12月30日,累计销售收入92597.56万元,实现净利润6918.28万元。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情况,公司年度的销售额无法完全在当年结转为收入,所以公司各年度的收入和盈利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况。报道中提及2014年1-5月常州公司亏损3120万元,主要是过程中发生的营销费用,财务费用均已计入流转财务支出,但已售出的商品房系在年末交付,尚未计入收入,所以该亏损并不能反映项目的完整开发周期内的真实经营情况。常州公司的运营与管理一切正常,项目信贷如期偿还,财务运营良好,取得项目信贷合法合规,属于银企正常信贷业务合作。 经财务查实,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无100万美元现金或转账支出事项。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及信贷行贿的情形。
三、必要提醒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6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