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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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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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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2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3,292,07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5.5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969,8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2

    (三)大会主持情况及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均豪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任高管6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同意

    票数(股)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

    是否

    通过

    1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3,296,57699.16664,0110.58301,3000.26
    2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113,296,57699.16664,0110.58301,3000.26
    3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3,296,57699.16672,8110.59292,5000.25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3,296,57699.16965,3110.8400
    5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13,296,57699.16664,0110.58301,3000.26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13,296,57699.16720,6110.63244,7000.21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13,296,57699.16664,0110.58301,3000.26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3,296,57699.16664,0110.58301,3000.26

    特别说明:

    1、议案8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以下为议案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段表决结果:

    分区段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票
    股份数(股)占有效

    表决票%

    股份数(股)占有效

    表决票%

    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票%
    持股1%以下4,5000.46965,31199.5400
    持股1%(含1%)-5%16,929,984100.000000
    持股5%以上(含5%)96,362,092100.000000
    持股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4,5002.72160,80097.2800
    持股1%以下且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00804,51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周珍、王冬冬律师与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3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4年6月24日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后,公司在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均豪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肖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其中为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为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14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财政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财政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将公司持有的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28.15%股权质押给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中心,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期限均为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38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39号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肖文先生、王均豪先生、曾智斌先生、伍锐先生、胡著平先生、邓又瑄先生、彭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阚治东先生、沈国权先生、李国平先生、邓波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卢革胜先生、李醒民先生、徐叔衡先生、冯丽娟女士、闵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文,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水利电力工程建筑学工学硕士、武汉大学系统工程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专家委员会委员、青联委员。1985年至1989年任江西上饶地区水电勘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设计室主任;1992年至1994年任深圳市水务局团委书记、科长。1994年至1996年任英国宾尼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2001年任深圳市水务局工管处副处长、处长兼水土保持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防洪设施管理处主任,兼任深圳市深水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6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常务副主任。2011年12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均豪,男,1972年10月出生,亚洲国际公开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温州均瑶宾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包括全国青联委员、湖北省政协常委、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产商会副会长、上海市各地在沪企业(商会)联合会执行会长等。曾荣获“中国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国十大杰出CEO”及“中国十大创业领袖”等称号。

    曾智斌,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社科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武警江西省边防总队参谋,江西陆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易思杰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金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江西博能地产公司总经理、江西万科益达房地产公司筹备组负责人、江西雅拓建筑设计公司董事长、北京为远投资公司董事、江西城开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上海国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赣商集团执行董事、江西坤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著平,男,1965年4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江西省萍钢中学教师、宁波恒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恒锦机电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上海恒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上海曼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国际商会常务理事、恒锦(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电子集团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又瑄,男,1989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佑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凯暄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忠,男,1968年9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大学本科,历任吉安市吉安水泥厂工艺员、化验室主任、副组长、副厂长,吉安市吉州水泥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副主任。现任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主任。

    阚治东,男,195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至1987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宝山办事处党委委员,信贷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至1996年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1996年至1999年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总裁;1999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党委副书记;2005年至今任东方汇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权,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1986年至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3年至1999年历任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天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5年至2007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1999年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平,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研究生(MBA),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1986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上饶地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上饶地区物价检查所干部、上饶地区财政局会计师、江西上饶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江西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1年5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副所长、所长,2013年6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管理合伙人、所长,现兼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波,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民建成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教授。1981年6月至2005年11月担任江西师范大学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05年11月至2014年任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现任华东交通大学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现兼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二十三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4年6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结束之后,公司在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本届监事会提名卢革胜先生、刘光明先生、王玮先生、蔡锋先生、胡轶贝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蔡锋先生、胡轶贝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裴学龙先生、曾智斌先生、胡鑫平先生、高奕先生、刘海林先生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革胜,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哲学博士。历任江西广昌县财政局公务员、上海亿昌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利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利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晨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光明,男,1963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新生苑大酒店总经理;深圳市新源防洪设施维护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远望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远望谷经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玮,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07年6月,历任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干部、科长, 2007年6月至今任吉州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主任。

    蔡锋,男,197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1年7月起在江西文澜律师事务所执业,曾任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法务经理、风险管理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胡轶贝,男,1985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经理,2011年7月起历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员、营运管理专员,现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运中心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金额(万元)担保余额(万元)
    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500.0050.00
    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2,000.000
    合 计2,500.0050.00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特微”)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联创特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市罗家镇七四六厂内;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建青;经营范围:半导体微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013年度联创特微实现营业收入1,594.54万元,净利润454.65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3,671.04万元,负债303.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367.83万元,其中贷款为50万元。

    2、联创电缆为公司持股93.30%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吉安县凤凰工业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学诚;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销售;电缆辅助材料、电器设施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013年联创电缆实现营业收入3,584.51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6,892.86万元,负债2,462.54万元,所有者权益4,430.32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24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4%;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77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7%,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6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照明信息”)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联创照明信息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联创照明信息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创照明信息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拟向其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联创照明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系统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营管理;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智能建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亮化工程。

    2013年联创照明信息实现营业收入18,042.63万元,2013年末总资产9,088.47万元,负债6,750.13万元,所有者权益2,338.34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24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45%;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77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7%,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7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财政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融新光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联融新光源2,000万元财政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联融新光源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联融新光源拟向江西省科技厅将申请2,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返还,根据江西省科技厅的要求,公司拟为联融新光源的2,000万元财政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将公司持有的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联创通信”)28.15%股权质押给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中心,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期限均为三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财政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联融新光源为公司控股81.875%的子公司,公司设立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LED光电材料、半导体照明产品、器件、光源应用及照明灯具、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销售;新型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24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5%;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77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7%,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8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1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需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并经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商联合”)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并购资本”)10%的股权。鉴于海通并购资本于2014年4月4日设立,并未全面开展运营,经协商,本次收购依据赣商联合实际出资额确定,公司受让赣商联合所持标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鉴于赣商联合为本公司间接控投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肖文、伍锐、胡著平、王均豪、卢革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资金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筹措,不涉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华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A座A201-1室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

    海通并购资本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四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为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负责上海并购基金具体运作。

    本次收购前后海通并购资本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收购前收购后
    股东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比例(%)股东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5,10051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5,10051
    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80018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80018
    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1,60016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1,60016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1,00010联创光电1,0001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5005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5005
    总计10,000100总计10,000100

    三、出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邓凯元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五楼516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自有设备租赁,金属矿产品销售,从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赣商联合为本公司间接控投股东。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并购基金的主要职能是为产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提供资金、资源、方案设计、人才等多种服务。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基金能够为公司在相关产业链拓展方面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为上市公司未来的产业扩张、快速做大做强打下良好基础。因此,公司收购赣商联合持有的海通并购资本10%股权后,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成为海通并购资本(GP)的股东,按照约定能够更好地参与上海并购基金的管理,并参与到并购投资的实践中,为公司未来并购积累一定的经验并寻找潜在的扩展机会,保障公司利益,同时防范基金管理风险。

    2、公司作为海通并购资本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获取海通并购资本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参股海通并购资本可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将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的资金运作能力及管理水平,未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投资分红收益等方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1、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风险:海通并购资本的主要业务为管理上海并购基金,主要收益来自于上海并购基金的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成。在投资收益方面,尽管在国外成熟经济体,并购基金的长期收益率要远高于其他主要权益类及债权类金融投资工具,但其收益率的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并购基金需要对每个投资标的进行仔细的甄别及投后管理,投资标的收益表现不佳就可能大幅拉低基金的总体收益水平,进而影响海通并购资本的收益水平。

    2、管理风险:并购基金的运作包括项目发掘,尽责调查,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出等。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方面和风险控制方面要求很高。海通并购资本为初设公司,团队建设、业务开展尚待完善,其运营、管理能力能否达到上海并购基金的预期规划存在不确定性。

    3、政策风险:尽管在目前,我国对并购基金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扶持,但随着并购基金参与者的增加及发展的逐步成熟,扶持政策的持续性仍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海通并购资本的运作情况,督促经营者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收购需海通并购资本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并经海通并购资本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收购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共同或分别签署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协议,并办理相关事项。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3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或“合伙企业”)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共同投资者签署《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的出资份额,具体金额视上海并购基金实际募集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鉴于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并购资本”)为上海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任海通并购资本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肖文、伍锐、胡著平、王均豪、卢革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资金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筹措,不涉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A座A201-2室(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3、合伙企业的目的:利用经济周期、行业周期等市场低迷时机,对有潜力的、价值低估的公司或企业进行控股型并购,或根据大型产业集团、金融集团、基金自身或行业内存在并购重组需求,收购低价成熟资产,并配合大型产业集团进行行业整合,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当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活动,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经济回报。

    4、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 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合伙企业的募集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

    6、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七(7)年,自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依法正式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正式成立之日即为上海并购基金成立之日。

    上海并购基金成立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五年为投资期,剩余为退出期。

    7、根据海通并购资本及海通开元的估算,此次并购基金的预期内部收益率(IRR)为18%左右。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4月4日

    3、法定代表人:杨艳华

    4、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A座A201-1室

    6、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

    海通并购资本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四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为上海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负责上海并购基金具体运作。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任海通并购资本董事。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待合伙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并购基金的主要职能是为产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提供资金、资源、方案设计、人才等多种服务。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基金能够为公司在相关产业链拓展潜在投资机会,也能为上市公司的未来产业扩张、快速做大做强打下良好基础。在国外资本市场,并购基金是一个极为成熟且主流的金融工具,大部分的并购交易过程中均有并购基金参与的身影。而在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并购基金尚处于蓝海,并购市场非常大,发展迅猛,但并购基金却是一个新兴产物。并购基金在国内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投资工具,正受到国家和政策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受到各类产业资本的推崇,出资认购上海并购基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需求。因此,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9,000万元认购上海并购基金,成为上海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有助于公司参与到并购投资的实践中,为公司未来并购积累一定的经验并寻找潜在的扩展机会,同时分享并购市场收益。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主要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参与本次投资。

    根据海通并购资本的收益测算,并购基金的预期内部收益率可为 18%左右。但该测算含有诸多的假设条件,实际的收益水平还将主要取决于并购管理公司的资金和项目的运作能力。海通证券拥有着行业覆盖面广、稳定的客户资源网络,在项目资源、重组增值、投资退出等方面拥有独特优势。上海并购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有着长期丰富的并购重组业务经验,有助于未来并购基金的安全、高效的管理运营。如果能达到预期收益,此项投资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1、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风险:尽管在国外成熟经济体,并购基金的长期收益率要远高于其他主要权益类及债权类金融投资工具,但其收益率的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并购基金需要对每个投资标的进行仔细的甄别及投后管理,投资标的收益表现不佳就可能大幅拉低基金的总体收益水平。

    2、管理风险:并购基金的运作包括项目发掘,尽责调查,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出等。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方面和风险控制方面要求很高。海通并购资本为初设公司,团队建设、业务开展尚待完善,其运营、管理能力能否达到上海并购基金的预期规划存在不确定性。

    3、政策风险:尽管在目前,我国对并购基金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扶持,但随着并购基金参与者的增加及发展的逐步成熟,扶持政策的持续性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海通并购资本的运作情况,关注上海并购基金的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经营者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