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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5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股权质押和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投资”)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弘地产”)系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西双版纳路南山雨林度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南山公司”)系北京中弘地产全资子公司,路南山公司是公司西双版纳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加快推进西双版纳项目的开发建设,路南山公司拟与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资管公司”)进行合作,由汇智资管公司向路南山公司提供资金70,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用于受让路南山公司70%的股权,63,000万元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用于对路南山公司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年利率11.67%。

    汇智资管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受让的路南山公司70%股权将在借款到期时由公司以7000万元予以原价回购,本次股权转让实质是一种融资质押行为,北京中弘地产对路南山公司持续拥有经营管理权,公司仅需对63,00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汇智资管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作为质押,北京中弘地产拟将持有的路南山公司剩余30%股权质押给汇智资管公司,并拟以未来将要取得的西双版纳项目土地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

    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回购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西双版纳路南山雨林度假开发有限公司7,000万元股权到期回购及6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4-53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定于2014年7月1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召开。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4-5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回购及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投资”)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弘地产”)系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西双版纳路南山雨林度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南山公司”)系北京中弘地产全资子公司,路南山公司是公司西双版纳项目的开发主体。为加快推进西双版纳项目的开发建设,路南山公司拟与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资管公司”)进行合作,由汇智资管公司向路南山公司提供资金70,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用于受让路南山公司70%的股权,63,000万元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用于对路南山公司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年利率11.67%。

    汇智资管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受让的路南山公司70%股权将在借款到期时由公司以7000万元予以原价回购,本次股权转让实质是一种融资质押行为,北京中弘地产对路南山公司持续拥有经营管理权,公司仅需对63,00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汇智资管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作为质押,北京中弘地产拟将持有的路南山公司剩余30%股权质押给汇智资管公司,并拟以未来将要取得的西双版纳项目土地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

    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承诺对路南山公司7,000万元股权在借款到期时予以回购及对路南山公司6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双版纳路南山雨林度假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告庄西双景景兰寨10栋

    法定代表人:杜思远

    经营范围: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景区内配套设施的建设;公寓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与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北京中弘地产持有路南山公司100%股权。

    经营情况:该公司自成立至今尚未正式经营。

    三、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担保金额:7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南山公司7000万元股权回购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路南山公司63,000万元借款本金、相关利息等;股权回购和借款所产生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路南山公司本次借款有助于增加流动资金,加快推进公司西双版纳项目的开发进程。

    2、董事会认为:路南山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6,5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7,381.34万元的348.17%。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4-5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已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15:00至2014年7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4年7月9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7月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回购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5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79;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价格1.00进行申报。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1.00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回购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0元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15:00至2014年7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回购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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