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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
    第三次公告
    2014-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3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

    第三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及未被回购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大楼

    收件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志洲

    邮政编码:3642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97-3883997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97-3833065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3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额度、实际为其担保额累计数量、是否有反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

    额度

    实际为其担保累计数量是否有反担保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18,600万元
    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中矿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12,600万元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5%的股权,紫金财务公司主要从事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及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等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739,65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98,568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2—048”),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账面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三年,但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除外;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对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紫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金峰矿业”)金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如期建成投产,根据上述授权,经研究,本公司同意为安康金峰矿业向紫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安康金峰矿业其他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安康金峰矿业股东权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金中”)置换前期贷款和流动资金的需要,根据上述授权,经研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国际”)同意为其控股子公司内蒙金中向紫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旬阳县城关镇党家坝

    法定代表人:马千里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收购、销售,黄金开采。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康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安康金峰矿业7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林景荣持有其30%的股权。安康金峰矿业主要从事陕西小河金矿开发,目前处建设期。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安康金峰矿业资产总额为25,918万元,负债总额为15,3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3,500万元,流动负债为1,872万元),净资产为10,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1%。201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5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安康金峰矿业资产总额为29,372万元,负债总额为19,0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6,600万元,流动负债为2,438 万元),净资产为10,3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2%。2014年1-3月份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2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内蒙古金中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中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苏尼特左旗

    法定代表人:曾繁欧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根据法律及有关行政许可在巴彦哈尔矿从事金矿勘探、开采、加工和销售。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持有内蒙金中5%的股权,紫金国际下属控股子公司金华内蒙黄金勘查有限公司(紫金国际持有其55%的股权)持有内蒙金中95%的股权。内蒙金中主要从事巴彦哈尔敖包金矿开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内蒙金中资产总额为62,148万元,负债总额为36,7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5,300万元,流动负债为36,749万元),净资产为25,3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3%。201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7,13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4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内蒙金中资产总额为59,452万元,负债总额为35,4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5,300万元,流动负债为28,429万元),净资产为24,0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59%。2014年1-3月实现销售收入968万元,净利润为-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安康金峰矿业拟向紫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本公司为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安康金峰矿业其他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安康金峰矿业股东权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内蒙金中拟向紫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为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以上担保合同均未签署,根据董事会授权,由财务总监林红英女士负责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

    四、决策意见

    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安康金峰矿业、内蒙金中两家公司资金需求,两家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紫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内的成员企业通过向其融资,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资金调剂功能,降低集团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息收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39,651万元(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98,568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79%,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