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16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4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9楼九华厅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3,289,825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43%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4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5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6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7 |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8 |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9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30,082,3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0 | 《关于选举陈传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3,273,425 | 99.99% | 16400 | 0.01% | 0 | 0 | 是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63,278,625 | 99.99% | 11200 | 0.01% | 0 | 0 | 是 |
| 12 | 《关于选举吴丽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163,289,82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其中: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7,497股)回避了对第9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王剑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17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吴丽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吴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简历:
吴丽华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上海旅游专科学校财会专业大专,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金陵饭店财务部总监。历任金陵饭店财务部会计组副主管、主管,分析组主管,内审预算组主管,扬州金陵西湖山庄财务部经理,金陵饭店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监。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