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6月24日(周二)上午10:00时
(三)现场会议地点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809会议室
(四)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2,118,433,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党委书记、监票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代表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赵刚先生、钟柳才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赵刚先生、钟柳才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已经连续六年,任期届满,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
■表决结果: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118,433,135股,其中赞成2,118,433,1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投赞成票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提名袁公章先生、李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赵刚先生、钟柳才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已经连续六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经董事会提名,拟增补袁公章先生、李骅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执行。具体议案如下:
1、提名袁公章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118,433,135股,其中赞成2,118,433,1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投赞成票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提名李骅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118,433,135股,其中赞成2,118,433,1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投赞成票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取消了副董事长职位的设置,公司拟对章程中相应的其他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改为“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将“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将“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将“第一百三十二条如有本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1/2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改为“第一百三十二条如有本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1/2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2,118,433,135股,其中赞成2,118,433,1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投赞成票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03证券简称:柳钢股份公告编号:2014-02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11人,部分公司监事、公司高管、公司党委书记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拟对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公章、梁永和、黄国君和董事潘世庆担任,其中独立董事袁公章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拟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骅、黄国君、梁永和和董事甘贵平担任,其中独立董事李骅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拟对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永和、黄国君、袁公章和董事施沛润担任,其中独立董事梁永和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拟对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骅、袁公章、黄国君和董事施沛润担任,其中独立董事黄国君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钟海先生辞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鉴于钟海先生现已任柳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故辞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审议提名阎骏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施沛润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阎骏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总经理,任期自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止。
表决结果: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五届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阎骏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上网公告附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附件1:
拟任总经理人选阎骏先生简介
阎骏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获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厂长,现任公司机动中心部长。
阎骏先生一直在柳钢从事机加工技术、机械及冶金设备管理、生产管理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科技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学术判断力。在科技研发、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物流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工作成绩显著。阎骏先生主持的多项技术改进获柳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科协技术进步二等奖,2010年获公司科技标兵,2011年获柳州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2011-2014年度柳钢技术专家,2011年度公司标兵,2013年度“有突出贡献科级人员”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