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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4-028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为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4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6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2014-016、2014-018),2014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2014-022、2014-024、2014-025、2014-026)。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4-029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的文件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承诺: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争承诺函

      孙益源先生在公司上市前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争承诺函》,郑重承诺:对于股份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股份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06年8月29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孙益源先生被动成为东源电器第一大股东的承诺

      2010年8月14日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东源电器18.26%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孙益源先生被动成为东源电器第一大股东。为此,孙益源先生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作出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对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2、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东源电器认为必要时,本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东源电器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3)如本人及相关企业与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的承诺:

      1、保证东源电器人员独立

      (1)保证东源电器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

      (2)保证东源电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东源电器工作、并在东源电器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兼职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东源电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东源电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财务独立

      (1)保证东源电器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东源电器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不干涉东源电器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东源电器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东源电器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下属其他企业兼职。

      3、机构独立

      (1)保证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下属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证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与本人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3)保证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东源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东源电器的决策和经营。

      4、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东源电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5、业务独立

      (1)保证东源电器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

      (2)保证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避免与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东源电器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向本人及本人下属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东源电器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东源电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承诺:

      1、不利用自身对东源电器的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东源电器的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如东源电器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时,本人将保证东源电器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东源电器及东源电器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时间:2010年8月1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止公告日,上述相关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不规范或逾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