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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16号中区四座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庞康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劵、基金、信托等)推出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2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6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相关情况如下:

      1、2014年6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金宝2014年第4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购买该行乾元-金宝2014年第46期银行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6月25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2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

      2、2014年6月2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升平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4亿元购买该行银行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6月25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2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

      上述委托理财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升平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广东省佛山市,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或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一)基本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银行承诺保本型、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与执行程序,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6亿元。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