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召开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大连港集团大楼109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未设网络投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4 |
H股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749,135,889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434,446,100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14,689,78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2.11%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5 %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1%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惠凯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公司在任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董事会秘书桂玉婵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列席会议的高管:公司总经理徐颂先生(同时亦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世良先生(同时亦为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苏春华女士(同时亦为公司董事)以及联席公司秘书李健儒先生。
二、提案审议情况
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 投赞成票股份数及百分比 (约数) | 数及百分比 (约数) | 投弃权票股份数及百分比 (约数) | |
1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2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3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4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告。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5 | 审议及批准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任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酬金。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6 | 审议及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A股:2,434,446,100 H股:314,687,789 | A股:0 H股:2,000 | 0 |
本公司无任何股东需就上述决议案回避表决或放弃表决权。
鉴于以上各项普通决议案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委托,委派包敬欣律师和白天侠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