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31
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当天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8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帐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74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饶建民 蒋孝安
咨询电话:0563-4181887 传真:0563-4181880转6071
六、备查文件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32
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6.9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6.9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4年7月3日
根据“中鼎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由于公司将于2014年7月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中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将于2014年7月3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6.9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90元。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