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企业再融资少了烦恼
201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封一)
该机制适用于:募资额5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年度股东大会可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次实施,12个月内“小额快速”定增总额限定为不超过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0%。同时,证监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在核准后实现“闪电发行”,允许“小额快速”定增在特定发行对象范围内“不保荐不承销”。
此后,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创业板再融资相关信息披露准则,旋极信息、联创节能两公司随即推出了小额快速再融资方式,募集不超过其净资产10%且不超过5000万元;对比华谊兄弟和光线传媒的“大融资”方案,确实堪称袖珍。
在定价基准、限售期、发行对象等细节上,“小额快速”融资也有所差别。如旋极信息为: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发行期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的90%。发行对象锁定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联创节能则为:发行价格以不低于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确定,发行价格为23.85元/股。因其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故36个月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