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调整
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通 | |||
基金主代码 | 000493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 调整大额申购限制起始日 | 2014年6月30日 | ||
调整原因说明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通A | 南方现金通B | 南方现金通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493 | 000494 | 000495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金额(单位:元) | 50万 | - | -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B类和C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业务,只开放赎回业务。B类和C类基金份额是根据持有时间或持有数量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系统自动升级生成。投资人在进行本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时使用同一个基金代码“000493”。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4年6月30日起将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大额申购限额由500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即单日每个交易账户累计申购A级份额的最高金额为50万元(含),如单日每个交易账户累计申购A级份额的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或数量,分别设置A类、B类和C类三类基金份额。B类和C类基金份额是根据持有时间或持有数量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系统自动升级生成。本基金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B类和C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业务,只开放赎回业务。投资人在进行本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时使用同一个基金代码(即000493),但是三类基金份额在信息披露等场合可以使用不同的代码和简称,分别公布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5、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6、上述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的确认记录为准。
7、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规模变动可能引起各类基金份额收益率的波动,特定情况下当日万份收益可能出现A类大于B类、B类大于C类或者A类大于C类的情况。敬请投资人关注投资风险。
8、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渡期申购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发布了《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含)至2014年7月10日(含)。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投资人可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本次过渡期申购实行规模控制,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和当日申购申请金额之和(以下简称“合计规模”)的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在过渡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截止时间后,如合计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停止过渡期申购业务,并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若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合计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申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基金合计规模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将对当日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过渡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
二、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联合货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开放过渡期申购的详细事项请查阅《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最新相关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