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03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26日,公司接到股东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龙”)的通知,唐山建龙于2014年6月25日将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交易证券数量(股) | 购回期限 |
唐山建龙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6,000,000 | 360天(2014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0日) |
二、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交易后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唐山建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2,800,000 | 5.08% | 6,800,000 | 0.2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唐山建龙的意见行使;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赠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唐山建龙;
3、购回期满,如唐山建龙违约,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4、待购回期间,唐山建龙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