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4-034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14]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电”)及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资产”)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整体注入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电股份”)100%股份,山西国电、国电资产做出涉及股份限售、物业产权瑕疵、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以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事项等承诺,公司均在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现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履行情况列示如下: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履行情况 |
山西国电和国电资产 | 股份限售 | 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通宝能源的股份以及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通宝能源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履行完毕。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6月23日。 |
山西国电和国电资产 | 物业产权瑕疵 | 1.承诺物业产权瑕疵情况不影响地电股份业务经营正常进行;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加快完善地电股份的瑕疵物业;3.承诺承担瑕疵物业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有)。 | 正在履行中。 履行期限: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公布之后的12个月内。 |
山西国电 | 避免同业竞争 | 承诺确定通宝能源作为山西国际电力控制的火力发电业务最终的整合平台,在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通宝能源。 | 长期有效: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
山西国电 | 减少关联交易 | 承诺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通宝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
山西国电和国电资产 | 独立性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长期有效: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
山西国电 | 不违规占用资金 | 承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做出承诺,承诺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通宝能源的资金。 | 长期有效: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
山西国电和国电资产 |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 承诺重组中的标的资产地电股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若日后发现地电股份在承诺签署之日前尚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它或有风险,承诺人同意按照持有地电股份的持股比例赔偿通宝能源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 长期有效: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
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披露了《通宝能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14-033)。山西国电和国电资产持有的限售股共计273,561,545股已于2014年6月23日上市流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通知》等有关规定,积极督促、配合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