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8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相关要求,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6)。现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再次进行自查,专项披露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 时间 | 承诺期限 | 目前履行情况 | 是否履行完毕 |
| 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 | 宜华集团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 2013年4月9日 | 2013年4月9日至公司配股缴款截止 | 宜华集团已于2014年2月21日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 | 是 |
| 宜华集团 | 宜华集团承诺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09年3月27日 | 2009年3月27日至本次发行的债券债权到期之日起一年 |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 否 |
| 高管人员万顺武、黄泽群、黄国安、刘伟宏(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承诺自觉遵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为实施《激励计划》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 2012年3月26日 | 2012年3月26日至长期 | 激励对象获授股份已于2014年4月28日全部解锁,截止本公告日,激励对象正在履行遵守解锁后高管股份转让限制相关规定的承诺。 | 否 |
| 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 | 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承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 2010年3月15日 | 2010年3月15日至长期 |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 否 |
| 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 | 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4年4月29日 | 2014年4月29日起12个月内 |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 否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