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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版)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通源石油于2013年12月10日公告,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3】6号)-《关于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西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13年6月8日,公司与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408.75万元的价格转让子公司西安通源万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产生利润1,008.75万元,占2012年度公司净利润16.88%,已触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但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在2013年8月23日发布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该事项的表述中称“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处置属总裁权限内”,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3】6号)-《关于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0日对以上定期报告内容做出更正并发布公告。

    本次事件涉及的金额对公司经营及基本面影响不大,风险可控,本基金及时跟踪事件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590,911.61
    2应收证券清算款4,536,667.0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625,489.19
    5应收申购款277,755.99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9,030,823.82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22同仁转债2,287,283.200.13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600570恒生电子96,475,758.905.39重大事项长期停牌
    2600587新华医疗91,925,160.425.14重大事项长期停牌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06年11月15日至2006年12月31日23.70%1.43%23.99%1.17%-0.29%0.26%
    2007年度141.05%2.15%114.32%1.85%26.73%0.30%
    2008年度-56.10%2.25%-55.41%2.48%-0.69%-0.23%
    2009年度49.76%1.80%73.43%1.63%-23.67%0.17%
    2010年度-3.84%1.29%-4.85%1.25%1.01%0.04%
    2011年度-30.77%1.17%-21.73%1.05%-9.04%0.12%
    2012年度2.62%1.18%5.90%1.04%-3.28%0.14%
    2013年度21.36%1.54%-4.98%1.10%26.34%0.44%

    注:上表中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3年6月30日之前(含此日)采用“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8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0%”,2013年7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费用用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用。

    (2)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500万0.90%
    500万≤M<1000万0.30%
    M≥1000万单笔1000元

    (3)本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以持有期限分档设置不同的费率水平。费率表如下:

    持有时间(T)后端申购费率
    T<1年1.80%
    1年≤T<2年1.35%
    2年≤T<3年0.90%
    3年≤T<4年0.45%
    T≥4年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减少,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赎回费率
    T<1年0.50%
    1年≤T<2年0.25%
    T≥2年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基金赎回费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本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在“八、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根据最新的规则更新了相关内容;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