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5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5,715,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71%。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25,529,931 | 99.98 | 185,700 | 0.02 | 0 | 0 | 是 |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6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7 | 《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9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0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 1,125,715,63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累积投票议案 | 当选票数 | 当选比例(%) | 是否当选 | |||||
| 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 11.1 | 候选人:董事张利君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2 | 候选人:董事吴志军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3 | 候选人:董事刘波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4 | 候选人:董事孟晓东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5 | 候选人:董事李本明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6 | 候选人:董事程鹏远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7 | 候选人: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8 | 候选人:独立董事孟繁旭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1.9 | 候选人: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2 |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
| 12.1 | 候选人:监事李大平先生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 12.2 | 候选人:监事徐爱敏女士 | 1,125,715,631 | 100 | 是 | ||||
上述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鞠宏毅律师、矫鸿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27日在公司5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利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推选张利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聘任张利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张利君先生提名,聘任吴志军先生、孟晓东先生、沙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同时聘任孟晓东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三、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的要求,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序号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1 |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 张利君 | 吴志军 郭云沛 |
| 2 | 提名委员会 | 郭云沛 | 张利君 孟繁旭 |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孟繁旭 | 张利君 王福胜 |
| 4 | 审计委员会 | 王福胜 | 郭云沛 李本明 |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利君先生,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厂厂长,本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志军先生,195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哈尔滨制药二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党委书记。
刘波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制药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孟晓东先生,197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沙梅女士,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咨询师。曾任宁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捷盟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资深项目经理,北京锐风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常年顾问,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6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4年6月27日在公司5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推选李大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