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4-3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云南省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证监〔2014〕19号)等文件的要求,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于2014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0)。
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再次进行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司及相关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
公司2012年9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公司对股东做出如下承诺: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相关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
2014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发行股票7亿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其中,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5,000.00万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55,000.00万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发行对象、数量和限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认购股数(万股) | 限售股数(万股) | 解除限售日期 |
| 1 | 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2019年4月21日 |
| 2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840.00 | 7,840.00 | 2015年4月21日 |
| 3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4,0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4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0 | 7,0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5 | 大连天盛硕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6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600.00 | 6,6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7 |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481.00 | 6,481.00 | 2015年4月21日 |
| 8 | 云南惠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00.00 | 6,5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9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600.00 | 4,600.00 | 2015年4月21日 |
| 10 | 宁波同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79.00 | 1,979.00 | 2015年4月21日 |
| 合计 | 70,000.00 | 70,000.00 | —— | |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