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9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4年1至5月份,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42,999,867.42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 项 目 | 1-5月累计 | 说明 |
| 企业扶持发展基金 | 2,544,071.87 | 厦门保税区管委会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宝山杨行镇人民政府拨付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
| 纳税奖励 | 1,540,200.00 | 纳税大户奖励等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配计入损益 | 100,347.25 | 象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补贴和象屿五金机电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投资补贴。 参见2013年年度报告会计报表附注之第十节 五、36 |
| 社保和毕业生补贴 | 124,839.49 | 社会保险费补贴和招聘毕业生补贴 |
| 采购粮食补贴 | 38,507,408.81 | 玉米采购补贴等 |
|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 180,000.00 | 根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收到补贴资金 |
| 其他 | 3,000.00 | 劳务协作奖励等 |
| 合 计 | 42,999,867.42 |
上表“采购粮食补贴”项目,系公司根据相关粮食采购补贴文件确认的补贴收益。后续结合公司粮食供应链业务开展情况,如有新增该项补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政府补贴计入公司2014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当期利润约4,299.99万元人民币,该损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