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2014-018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新疆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4-002号公告。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 事项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做出承诺时间 | 承诺完成期限 | 目前完成履行情况 |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豫新煤业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6,990.40万元、6,878.56万元、6,878.56万元、6,878.56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内,某一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同期净利润预测数,或测算期间届满时对该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减值额占其作价的比例大于已补偿股份数量总数占百花村向农六师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由百花村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其本次农六师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如届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本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如股东大会未批准,由本公司将补偿股份赠送除农六师国资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 | 2009.4 | 2013年末 | 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根据《补偿协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一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补偿的3299179股股份,公司正在沟通办理此事项。 |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7)本公司确认:①本承诺函旨在保障百花村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②本承诺函所载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农六师国资公司对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兵团投资公司、兵团研究院、兵团建工集团以及统众国资以其拥有的资产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以其按规定出具的锁定承诺函确定的锁定期限为准)不予转让。 | 1、无同业竞争情况出现。 2、锁定期内无股份转让情况发生。 |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天然物产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311.16万元、5,127.38 万元、4,803.78万元、5,845.08万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内,某一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同期净利润预测数,或测算期间届满时对天然物产30%的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减值额占其作价的比例大于已补偿股份数量总数占百花村向统众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由百花村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其本次向统众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如届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本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如股东大会未批准,由本公司将补偿股份赠送除统众国资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 | 2009.4 | 2013年末 | 到2013年末,盈利预测期间已结束,根据《补偿协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一元总价回购并注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补偿的17028469股股份,公司正在沟通办理此事项。 |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7)本公司确认:①本承诺函旨在保障百花村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②本承诺函所载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阿拉尔统众国资公司对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 | 2009.4 | 2013年末 | 1、无同业竞争情况出现。 2、锁定期内无股份转让情况发生。 |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