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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0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223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1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265秦英林
    208*****667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
    301*****457钱瑛
    401*****825钱运鹏
    501*****328杨瑞华
    601*****879曹治年
    701*****609苏党林
    801*****658李付强
    900*****278张春武
    1001*****734褚柯
    1101*****341秦英泽
    1201*****892张新亚
    1301*****302田方平
    1401*****489徐勤荣
    1500*****673张明波
    1601*****693薛玉振
    1701*****792钱小鹏
    1801*****297杨俊武
    1901*****355张建群
    2001*****189薛星
    2101*****662徐玉梅

    2201*****392胡旭
    2301*****427刘亚静
    2401*****352张大星
    2501*****358郭保军
    2601*****615陈玉来
    2701*****087秦英会
    2801*****331秦英荷
    2901*****275秦少楠
    3001*****352秦沛
    3108*****383国际金融公司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2、咨询联系人:曹芳

    3、咨询电话:0377-65239559

    4、传真电话:0377-65239559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完成首次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唐河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扶沟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沟牧原”)。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

    近日,公司完成了对唐河牧原、扶沟牧原的首次出资,公司分别对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出资2,000万元。目前,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