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4-05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7月1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公司股票简称为:*ST成城;股票代码仍为:60024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成城”变更为“*ST成城”;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47”;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7月1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85,808,248.01 元,其他应付款帐面价值为人民币325,696,787.25 元,因为涉及到大量的关联方往来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导致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以及应付款项特别是应付票据的完整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因为上述原因,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0日停牌1天,7月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机构提出的问题,并且将不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理顺财务和资金管理体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转;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追责制度,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昕欣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A座1204室
(三)咨询电话:010-63220272
(四)传真:010-63220276
(五)电子信箱:ccgf600247@126.com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4-05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董事会了解到可能存在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等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申请股票自2014年4月25日起停牌。
此后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在公告中说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30250051股),成清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浦东法院的裁定,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申请执行人国联信托的本公司股票2580万股划转给国联信托,该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和浦东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国联信托进行协调,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公司将积极与各方沟通,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手续并复牌。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