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4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内容:江西省电子集团改制亦受质疑,转让交易引来市场广泛争议。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相关媒体刊登或转载了有关文章,文中提及“江西省电子集团改制亦受质疑,转让交易引来市场广泛争议”。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上述媒体报道事项向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询证,收到电子集团关于2010年股权转让方式、定价和评估情况说明的函件,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电子集团股权转让程序合规,过程公开、透明
2010年7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具赣府字[2010]81号《关于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实施方案》,同意将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电子集团公司全部股权,按《改制重组实施方案》规定的受让人条件,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挂牌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
2010年8月23日,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全部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78,167.31万元,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经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报名并通过了受让资格审查。根据挂牌公示规定的交易方式,2010年10月14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举行了电子竞价会,经过53轮的激烈报价,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98,267.31万元竞得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电子集团全部股权,高出评估值2.01亿元。
2011年3月,电子集团股权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二)定价依据及评估价格公平、合理
根据国家及江西省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剥离后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全部股权的权益价值以200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范围为电子集团纳入改制重组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电子集团持有联创光电26.43%的股权和持有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59.23%的股权。
2010年8月16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铭评报字[2010]第2023号《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拟改制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电子集团评估前企业净资产价值19,801.40 万元,评估后企业净资产价值为78,167.31万元,评估增值58,365.91万元,增值率为294.76%。其中,联创光电的股权价值为60,866.69万元(9,801.40万股×6.21元/股),联创电子的股权价值为17,300.64万元(联创电子的评估值29,209.25万元×电子集团的持股比例59.23%)。
对于联创光电股权的评估,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采用以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并考虑适当的流动性折扣等原因,按市场法来确定其评估值。按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的每股评估值为6.21元(当天收盘价为6.58元/股)。
对于联创电子股权的评估,当时联创电子登记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电子集团出资1亿元,占33.3%;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收到各股东投入的资本为1.6883亿元,其中,电子集团出资1亿元,占59.23%;经评估,联创电子净资产评估值为29,209.25万元,评估增值13,089.77万元。按评估相关规定,本次电子集团对联创电子投资的评估值按59.23%计算得出。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联创光电稳步发展
2010年,联创光电的每股收益为0.14元,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联创光电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36元。
三、联创光电关于电子集团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公告名称 |
2009-10-28 | 2009临23号 | 提示性公告(江西省国资委拟将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股权对外转让) |
2010-07-26 | 2010临13号 |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0-08-02 | 2010临16号 | 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挂牌出让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全部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2010-08-21 | 2010临17号 | 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2010-09-20 | 2010临22号 |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0-09-21 | 2010临23号 | 继续停牌公告 |
2010-09-27 | 2010临24号 |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2010-10-15 | 2010临25号 | 关于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股权转让电子竞价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
2010-11-10 | 2010临26号 | 提示性公告(江西省国资委与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
2011-03-25 | 2011临1号 | 关于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
2011-04-19 | 2011临2号 | 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四、必要提醒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任何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