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编号:临2014--03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779224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02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0503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2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弃权比例 (%)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豁免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407756146 | 99.99 | 2600 | -- | 33500 | 0.01 | 通过 |
2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2.01 | 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7725946 | 99.98 | 30100 | 0.01 | 36200 | 0.01 | 通过 |
2.02 | 为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7725946 | 99.98 | 30100 | 0.01 | 36200 | 0.01 | 通过 |
2.03 | 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7725946 | 99.98 | 30100 | 0.01 | 36200 | 0.01 | 通过 |
2.04 | 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7725946 | 99.98 | 30100 | 0.01 | 36200 | 0.01 | 通过 |
2.05 | 为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7725946 | 99.98 | 30100 | 0.01 | 36200 | 0.01 | 通过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的业务提醒》的要求,《公司关于豁免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票数 (股) | 比例 (%) |
1 | 关于豁免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96430 | 72.76 | 2600 | 1.96 | 33500 | 25.28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夏李娜律师、余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