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28日以现场和通信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陈东先生、应海珍女士、张健先生、孙建成先生、吴淦国先生、陈芃女士、江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健先生、吴淦国先生、陈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低于2.25亿元,剩余数量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债券期限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执行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发行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它事项;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必要的相关信息披露)及在董事会已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作出任何上述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步骤;
(4)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前述第1-5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屯矿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编号:【2014】
20)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明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会议需要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以己登录并投票,视为出席。 |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第十四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 第十四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董事长需要回避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应当要求董事长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提交表决的事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及由此带来的在会议上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在股东大会后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方式申请处理。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它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拟向农业银行厦门湖滨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为盛屯金属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盛屯金属总资产为66821.91万元 ,净资产为 33606.35万元;2013 年年度,盛屯金属销售收入为199131.29万元,净利润为1285.5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屯矿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屯矿业关于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陈东,男,1972 年出生,四川人,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
工作经历:1996 年—1997 年,任深圳汇凯实业有限公司总助;
1997 年—1998 年,任青岛大祥贸易有限公司副总;
1998 年—2000 年,任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总助;
1999年—2011年,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2011年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
应海珍,女,浙江人,北京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工作经历:1990—1992 年,在浙江省皮革化工厂工作;
1992—1994 年,任珠海大江南集团公司厦门公司总经理;
1994—2000 年,任中国航天汽车工业总公司厦门公司副总经理;
2000—2003 年,任厦门雄震集团总经理助理;
2003—2006 年,任大连裕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4—2011年,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1年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裁。
张健,男,1942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
工作经历:1988年—1998 年,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8年—2005 年,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5年—2010 年,任中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健先生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领头人。张健先生 1968 年进入有色金属行业,具有将近 40 年的行业经验,从地质勘察、矿山建设,到选矿冶炼、资本运作,国内很多大型有色金属矿业项目都蕴涵着张健先生的智慧结晶,他还成功主持开发了中国境外最大的有色金属项目--赞比亚谦比西铜矿,以及蒙古国敖包锌矿、缅甸达贡山镍矿等一系列重大项目,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和中国矿产资源开发走出国门做出了卓越贡献,在国内外业界享有极高的盛誉和威望。张健先生曾多次随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次接受中国和外国最高领导人的会见,并获得中国和有关国家政府的高度赞誉和嘉奖。由于在中国企业界的突出贡献,1997 年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知识分子奖”,2004 年被授予“中国十大诚信英才”称号。
孙建成,男,1954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
工作经历: 1990—1993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黄冈地区分行行长。
1993 年—1999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
1999 年—2003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
2003 年—2005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2005 年 5 月—2005 年 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部正厅级巡视员;
2006 年—2008 年,任厦门纵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08 年至今,任厦门三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中厦万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三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至今,任厦门三能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淦国,男,1946年出生,构造地质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
1993年—1995年,任地矿部地质力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5年—1998年,任地矿部地质力学研究所所长(正局级);
1997年—1998年,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兼副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1998年—2000年,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2000年—2005年,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校长,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
2005年—2010年9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
2010年9月—2013年12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教授;
陈芃,女,1971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工作经历:2013.11至今,任厦门大学审计处处长;
2002.11~2013.11,任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6.9~2012.8 ,任厦门大学国际会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08.5~2014.4,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担任厦门市内部审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主持过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多次获得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福建省教育会计学会论文奖。
江艳,女,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2004 年—2005年,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工作;
2005年—2007年6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07年7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编号:【2014】19 号)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2014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3,498,92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8,820,922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3,498,92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453,498,922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8,820,92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598,820,922股。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六)公司分红政策发生变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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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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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八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公司股票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停牌。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 第八十八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原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7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五)会议地点
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已于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告。
其中,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关于公司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进行逐条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0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人:邹亚鹏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决议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 ||||
1.1 | 选举陈东先生为董事 | ||||
1.2 | 选举应海珍女士为董事 | ||||
1.3 | 选举孙建成先生为董事 | ||||
1.4 | 选举江艳女士为董事 | ||||
1.5 | 选举张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 ||||
1.6 | 选举吴淦国先生为独立董事 | ||||
1.7 | 选举陈芃女士为独立董事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 ||||
2.1 | 选举何少平先生为监事 | ||||
2.2 | 选举姚娟英女士为监事 | ||||
3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
4.1 | 发行规模 | ||||
4.2 | 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4.3 | 债券期限 | ||||
4.4 |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 ||||
4.5 |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
4.6 | 上市场所 | ||||
4.7 | 偿债保障措施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4之下共有4.01-4.07共7个提案,4.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4.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他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11 | 盛屯投票 | 20(总议案数)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7号(共11个议案) | 1-2号共9个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不参与一次性投票。一次性投票是指本次股东大会3-7项提案,共11个议案。 | 738711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采用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 |
1.01 | 选举陈东先生为董事 | 1.01 |
1.02 | 选举应海珍女士为董事 | 1.02 |
1.03 | 选举孙建成先生为董事 | 1.03 |
1.04 | 选举江艳女士为董事 | 1.04 |
1.05 | 选举张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 1.05 |
1.06 | 选举吴淦国先生为独立董事 | 1.06 |
1.07 | 选举陈芃女士为独立董事 | 1.07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 |
2.01 | 选举何少平先生为监事 | 2.01 |
2.02 | 选举姚娟英女士为监事 | 2.02 |
3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4.00 |
4.01 | 发行规模 | 4.01 |
4.02 | 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4.02 |
4.03 | 债券期限 | 4.03 |
4.04 |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 4.04 |
4.05 |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4.05 |
4.06 | 上市场所 | 4.06 |
4.07 | 偿债保障措施 | 4.07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7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71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3-7项提案(共11个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1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11 | 买入 | 3.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11 | 买入 | 3.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00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11 | 买入 | 3.00元 | 3股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7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董事候选人选举 | ||||
候选人:董事一 | 1.01 | 700 | 100 | 200 |
候选人:董事二 | 1.02 | 100 | 500 | |
候选人:董事三 | 1.03 | 100 | ||
…… | …… | …… | ||
候选人:董事7 | 1.07 | 10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额: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本公告,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截止本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5.25亿元(不含本次披露担保金额100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6月2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农业银行厦门湖滨支行授予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盛屯金属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制品;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人代表人:应海珍。截止2013年12月31日,盛屯金属总资产为66821.91万元 ,净资产为 33606.35万元;2013 年年度,盛屯金属销售收入为199131.29万元,净利润为1285.59万元。
三、有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盛屯金属拟向农业银行厦门湖滨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为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的经营管理,确保盛屯金属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6.25亿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4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28日以现场和通信传真相结合方式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黄志刚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届监事会提名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少平先生、姚娟英女士、邹亚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其中邹亚鹏先生为职工代表。
候选监事何少平先生及姚娟英女士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何少平,男, 1957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师、中共党员。工作经历:1986 年 9 月—1995 年 7 月 厦门集美财经学院任讲师;
1995 年 7 月—1997 年 8 月 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
1997 年 8 月—至今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任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风控总监。
姚娟英,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
工作经历: 2002年6月-2003年5月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4年2月—2008年2月担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3.5-至今年担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亚鹏 男 1981年出生 厦门大学硕士学历,MBA学位
工作经历:2003年8月-2005年8月在厦门大学工作;
2009年3月-2010年3月在厦门海翼集团工作;
2010年3月-至今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