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4-4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 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2,85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6,780,62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30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华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豁免履行逐步整合下属氯碱业务承诺的议案 | 7,008,602 | 99.22% | 54,883 | 0.78% | 0 | 0 | 是 |
上述议案关联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7,008,602票同意(占比99.22%)、54,883票反对(占比0.78%),0票弃权(占比0%),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豁免履行逐步整合下属氯碱业务承诺的议案》,豁免公司履行上述承诺。以上投票股东均为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
至此,公司的承诺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豁免并规范完成,公司及股东、关联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的承诺,亦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