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4-023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美元。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
2014年6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OCJHBLOAN2014(04-1)】,本公司为新加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1,300万美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2日起,有效期1年。详见本公司201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21)。
新加坡公司2011年8月9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1,750万美元的贷款将于2014年 7月8日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新加坡公司将就上述到期贷款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贷款。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要求本次贷款由除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支持新加坡公司加快其国际运输步伐,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同意为新加坡公司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申请总额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此笔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累计为新加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为3,300万美元。
因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0 ANSONROAD 20-06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法定代表人:管雄文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860.50 万美元,净资产736.8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80.9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0万美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984.54 万美元,净资产650.80万美元,资产负债率83.67%(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0万美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法定代表人:沈炳荣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货物(含油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物资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41.90%的股权(365,062,21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运集团总资产 749,788.97万元,净资产 265,357.57万元,资产负债率64.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61,555.55万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海运集团总资产732,590.99万元,净资产261,605.16万元,资产负债率64.29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3,423.91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三)担保总额:2,000万美元
五、审议程序
因本次担保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六、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运集团累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00万美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26,816.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0%。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担保函》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