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4-05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业”)因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锆谷科技”)100%股权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3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2月17日,公司与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新材”)及其实际控制人董文先生签署了《关于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并于次日发布了公告。2014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收购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收购文盛新材事项。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先后于2014年1月30日、2014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2014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筹划的资产重组的主要方案是:拟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锆谷科技和文盛新材的100%股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公告的(编号为2014-013)《关于并购文盛新材与锆谷科技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各方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多次进行沟通、论证。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会同各方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因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环节较多,涉及到方案、估值等大量需协调、谈判和确认工作,方案细节的商讨、论证、完善所需时间较长。鉴于交易相关各方未能对重组事项的部分交易条款在限定时间内达成一致,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自2014年7月1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形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的规划。公司在接下来的经营中,将会更加努力利用现有有利条件不断完善公司产品产业链,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不断做强做大。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之处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